中國兩大學不同標準:強姦犯留校 「錯誤言論」遭開除

近日,中國名校浙江大學被網友罵上熱搜。原因是該校的一名大學生努某某犯了強姦罪,結果法院僅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的處分居然也對他網開一面,只作了「留校察看」的處罰。而在7月19日,中國科學院大學發出的處分通報是針對該校學生季某某在境外社交平台發表不當言論。在季某某表示了反省、道歉和悔過之後,校方依然決定將其開除。

根據網易新聞報道,《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而浙江大學的處分通報中表示:念該名學生是「初犯」,且已強烈悔罪,並懇請獲得改正機會,且該生來自少數民族的貧困地區、又是畢業生等情況,學院從教育挽救民族學生出發,提請學校酌情從輕處理。

但根據爆料者貼出的朋友圈截圖,努某某在罪名確定之後貼出了自己在海底撈火鍋店的照片,並配文字「我快樂地回來了」。還有和女朋友的畢業合影,曬出各種美食照片說自己又胖了。從字裡行間可以看出他並無懺悔之意。

反觀中國科學院大學,因為該校學子季某某寒假前往美國旅遊,在假期期間內,多次發表涉及南京大屠殺的言論,並且在學生本人已經表示反省、道歉和悔過之後,仍舊以損害國家利益與祖國榮譽為由被開除學籍。

對於這兩紙通報,網友們也紛紛認為浙江大學的處罰簡直是太包容了,根本沒有為受害者考慮,簡直是刷新三觀。而大學本應是最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卻在發表了錯誤言論之後絲毫沒有被「挽救」的機會。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