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北京法院公布了一則王思聰勝訴的二審名譽權案判決書,對於王思聰維護自己名譽權的案子,給出了一審和二審都勝訴的結果。被告網易公司需要向王思聰道歉,並賠償王思聰損失6萬元。
此案的最初來源是因為,鹿晗關曉彤在2017年10月8日公開戀情,而隔天網絡便出現了疑似王思聰的朋友圈點評二人戀情的截圖。
從圖中可見上面寫着「鹿晗私生活挺複雜的,和關曉彤半年內必分手,立貼為證」,無論是頭像還是網名均是王思聰無疑,此後有網友以此撰文《王思聰疑諷鹿晗私生活複雜與關曉彤半年內必分手》的文章。而王思聰則表示,這根本不是他發布的,同時也提交了證據,證明自己在朋友圈沒有發過這樣的內容,實際上是有人借着王思聰的名義造謠而已。據悉,在當年王思聰便起訴了造謠網友,如今終於有了結果。
而今,王思聰名譽權案一審及二審勝訴,判決書也隨之曝光。法院認為王思聰是公眾人物,對於負面評價要有一定容忍,但是被告擅自發布不實內容,是誤導公眾認為言論是王思聰發布,擴大了對王思聰的不利影響。而網易公司在未證實真偽的情況下,沒有盡到內容審查義務,對王思聰的名譽權構成侵害,同時也影響了鹿晗關曉彤社會關係。判決被告敗訴。
最終,王思聰獲賠償精神損失費3萬,維權合理支出3萬,攻擊6萬元。最初王思聰則申請索賠精神損失10萬、維權支出12萬多。
王思聰從步入娛樂圈開始一直都比較高調,特別是在他創業初期,他開辦了許多了節目,創立了直播平台熊貓TV,以及各種選秀綜藝,王思聰更是有娛樂圈紀委書記的別稱,是自帶流量的高調人物。當然,外界更關注的是王思聰的緋聞,還有他和明星吵架的各種名場面。雖然王思聰現在投資失敗,時不時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但不妨礙他被造謠會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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