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委員會建議收回中國公司租賃的達爾文港

據ABC報道,在審查澳大利亞對外國的貿易和投資的依賴以及多元化戰略的需求後,聯邦議會的貿易和投資增長委員會周三(3月17日)發布了一份報告,建議聯邦政府,如果發現將達爾文港長期租賃給一家中國公司違反了國家利益,應考慮收回澳大利亞對該港口的所有權。

北領地前政府在2015年將達爾文港租賃給了中國公司嵐橋(Landbridge)集團。這項為期99年的協議引起了一些國防和外交分析家的緊急關注,因為目前澳中兩國之間的緊張局勢不斷升級,而這個具有戰略意義的港口運營權卻控制在中國公司手中。

貿易和投資增長委員會在報告中建議聯邦政府審查達爾文港租約是否在新的《外交關係法》的管轄範圍內。「 如果該港口的交易受該法案約束,如果租約不符合國家利益,請考慮採取措施,使達爾文港重新歸澳大利亞所有。」 

報告還建議根據該法案對外國公司擁有或租賃的其他澳大利亞港口和戰略基礎設施進行審查。

委員會主席George Christensen議員表示,這些建議旨在保護澳大利亞在敏感和關鍵區域的國家利益和安全。 

「鑑於與中國的持續緊張關係,讓中國的國有企業和與政府有關聯的企業參與我們的大學……以及掌握我們的戰略基礎設施是不可接受的國家安全風險。」 

該議會委員會的工黨成員指責北領地前政府,達爾文港的租約是糟糕的決策,對短期利益的追求損害了澳大利亞的長期戰略安全。「政府必須說明根據外交關係法案,外交部長將對達爾文港的租約採取什麼行動,或不採取什麼行動。」 

北領地首席官員Michael Gunner此前曾表示,他的政府深陷債務困境,不會考慮從嵐橋買回該港口。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