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公開了一則肖像權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原告為知名藝人龔俊,被告為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因擅用其姓名及肖像,龔俊向豐巢快遞櫃公司索賠101萬。豐巢快遞櫃針對案件的管轄權提出異議,但被法院駁回。
據文書內容顯示,被告豐巢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豐巢智能櫃有一項收費服務 「我要霸屏」,公眾可以自行上傳圖片並選擇期望時間和目標豐巢快遞櫃,在通過後台人員審核通過後在快遞櫃大屏幕中顯示圖片投屏。龔俊訴稱至少從2021年10月30日起,豐巢公司就陸續在全國各地的豐巢快遞櫃顯示屏中投放包含自己肖像的多種圖片,且在肖像旁以鮮明字號和字體顏色標有「龔俊」「龔老師」等字眼,利用粉絲此舉為其品牌吸引流量,同時又向粉絲收取投放費用,具有明顯的商業性營利目的,涉嫌以「虛假代言」的方式擅用龔俊本人的姓名、肖像,現已發現在包括北京東城區、西城區、海淀區等多個區域以及重慶市、長春市、海口市等多個城市均有投放。故請求法院判令豐巢科技有限公司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維權開支共101萬元。
龔俊方還表示,在發現豐巢公司涉嫌存在侵權行為後就在第一時間與他們進行溝通和投訴,還曾於2021年11月22日向豐巢公司致送了律師函,當時就已明確告知豐巢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對龔俊本人姓名權和肖像權的侵犯,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但是豐巢科技有限公司直至今日都未能完全撤下侵權內容。
21年11月初,龔俊工作室官微發布了《關於理智追星的倡導書》,聲明拒絕任何非理性打榜應援、集資等違規行為,龔俊官方後援會也表態為了落實清朗行動,後援會禁止一切現場應援,包括但不限於大屏應援、場外應援、禮物應援等活動,此次豐巢快遞柜上的海報就屬於未經授權的大屏應援,是侵權行為。
但豐巢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案件應由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龔俊照片未經准許展示在「豐巢智能櫃」上的結果並非發生在互聯網上,故案件爭議行為的結果屬於實體結果,北京市朝陽區屬於侵權行為地,故該法院對案件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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