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華人洗錢案:檢察機構求刑7年

針對在歐洲和中國之間進行有組織洗錢的團伙,在巴黎附近的博比尼法院20日的庭審上,博比尼檢察機構要求判處被告最高7年的監禁。被告共有19名個人和9家公司,被指控通過位於巴黎近郊奧貝維利埃的中國批發中心進行有組織的洗錢活動,涉及金額超過6500萬歐元。

綜合多家媒體消息,博比尼檢察機構要求對19名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有組織洗錢的男子判處重刑。

洗錢案最初於2021年2月被發現,當時法國南部發現一輛汽車,夾層內藏有50萬歐元。團伙在多個站點收集贓款,包括走私、逃稅、海關欺詐,以及賣淫所得,再通過複雜的物流網絡將款項轉移。

2021年4月,法國反洗錢機構Tracfin讓調查人員追蹤調查有着無數個空殼公司的兩個網絡,這兩個網絡在意大利、巴黎地區和德國之間,通過中國的和香港的銀行,洗錢超過6500萬歐元。

今年7月2日至3日,數百名西班牙警察在馬德里、巴塞羅那等地,對涉嫌住宅、公司總部、倉庫和餐廳進行了一系列搜查。法國警方和歐洲刑警組織專家提供了現場支持。現場截獲現金達16.7萬歐元,折合18.1萬美元。警方認為,這一團伙從2019年就開始活動,由當地僑民組成,頭目是一名華人企業老闆。

據悉,匯集了250多家商店和公司的位於奧貝維利埃的法亞國際批發貿易中心(Cifa),是出了名的巴黎地區的洗錢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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