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因捕過多龍蝦受罰$2000

塔斯馬尼亞一名男子非法捕獲16隻南岩龍蝦(southern rock lobsters),其中包括一隻尺寸不符標準的龍蝦,本周一被警方截查,受罰2000澳元。

據PerthNow報導,1月9日,警方在Launceston西部的Westbury攔下並搜查該男子的汽車,發現這名男子車上有在西海岸Strahan捕獲的16隻龍蝦。

休閒捕魚規定禁止任何人在無特別許可下持有10隻以上在塔州西部捕獲的龍蝦。該地區的日捕獲量上限為5隻。

該州去年收緊休閒捕魚規定,旨在努力提高魚類種群水平和產卵機會,促進未來可持續發展。

Westbury警局高級警員Christopher Rockliff說,出台該法律是有原因的,業餘捕魚者應了解新規,包括不同的剪尾方法、尺寸限制增加以及一些地區的每日袋數和總持有量限制。

Rockliff並指,這些規定是根據不斷變化的魚量制定的,懲處措施反映出保護漁業和確保未來可持續捕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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