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周四(4日)再戰「國歌法」,即使泛民議員不斷提出各種修改意見,甚至在會場潑灑臭水,導致會議一度暫停。國歌法最終仍以41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在混亂中完成三讀。
會議剛開始,泛民主派議員提出的21項修正案全數遭到否決。隨後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廸在會議廳內潑灑臭水導致會議廳傳出臭味,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瓊因此驅逐兩人離場並暫停會議。下午近5時,立法會轉移至會議室繼續開會,主席梁君彥在民主派抗議口號聲中,強勢進入三讀程序,逕自請官員發言並投票表決,最後宣布通過。
國歌法通過,日後違反者最高將面臨港幣5萬元罰款及監禁3年罰責。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國歌法》將於12日在憲報刊登法案內容,即日生效,並強調會加強宣傳教育。
草案通過後,特首林鄭月娥立即於晚間在臉書發文,表明完全支持梁君彥「果斷地在擾攘一番、復會後就將《國歌條例草案》付諸表決通過,防止某些議員作進一步有損立法會聲譽的行為」。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表決後發出聯合聲明,強烈譴責主席梁君彥淪為極權打手。先是違法介入內會選舉、濫權為審議設限,今日再強行付諸表決國歌法,「依仗建制強權,成為助紂為虐的傀儡附庸」,強調議會作為代表民意的機構,自絕於民意,喪失獨立制衡能力,是徹徹底底尊嚴掃地。
民主派強調,愛國不能靠強迫、更不能靠愚民;反之會為極權終結埋下伏線,指北京正強行制定「港版國安法」,堅信香港人會更加團結抗爭,民主派亦必定同行、無怨無悔,強調「強權永遠無法取替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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