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家動物福利組織最近提出一項建議,全國上下的狗狗們若能聽到,大概會欣喜若狂。
目前澳洲首都行政區(ACT)規定:不遛狗、不給狗狗充分運動機會或將狗關在一處空間內連續24小時的主人將受罰最高4000澳元。但家裡帶院子的情況除外,因為狗狗有足夠空間自由活動。
動物福利組織FOUR PAWS的全國總監Rebecca Linigen認為,該項規定應在全國範圍施行,希望其他州迅速效仿。
她對《每日郵報》(Daily Mail)表示:「為我們心愛的小夥伴們提供充分的照顧,不該依賴法律來約束。」 「然而,如果這項法律確實能改善動物福祉並防止忽視動物福祉,那麼我們都應該支持。」
Linigen女士還說,如果狗狗缺乏對外接觸,則容易對其他動物或人產生恐懼和敵意,情感會受傷害,甚至可能攻擊人,而帶狗到公園或出門散步可以預防這個隱患。
該建議釋出後,不少愛狗人士表示大力支持,也有網友調侃稱「我家狗懶,叫出門叫不動,有了這個罰款制度後,不僅主人要哭,狗狗也要哭了。」
前年當局對首都行政區的動物福利法做了修改,規定如果主人未能為寵物提供適當的食物、水和住所,或寵物因皮毛護理失敗而受傷、疼痛或死亡,也可能遭到罰款。
目前澳洲與動物福利相關的法律是由各州政府制定的。
過去數年間,租客在養寵物方面獲得了更多權利。2020年3月,維州頒布新法,要求房東不能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租客飼養寵物。昆州也正在考慮制定類似的法律。
拒絕租客養寵物的合理理由可能包括違反公寓細則或物業不適合飼養動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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