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 國際海洋法法庭可在新加坡審理案件

經過5年協商,新加坡與國際海洋法法庭11日終於簽署協定,該法庭及轄下分庭未來可在新加坡審理案件。新加坡成為全球首個與國際海洋法庭簽署這項示範性協定的國家。

據新加坡當地媒體報導,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白珍鉉(Jin-Hyun Paik)與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通過線上儀式,代表雙方異地完成這項協定簽署。

總部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立的獨立司法機構,專門審理海洋法相關案件;雖然總部設於漢堡,但也可以在其認為適當的地點審理案件。

白珍鉉表示,這項協定證明國際海洋法法庭因應時代改變的能力與意願,提供有彈性的爭端解決機制。當前2019冠狀病毒疾病大流行期間,該法庭也利用科技維持有效運作。

新加坡於1994年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之一。目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共有168個締約方,包括167個國家及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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