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聞媒體議價法》已推出兩年,許多澳洲媒體與數字平台達成的新聞內容使用協議即將到期。澳政府計劃對該領域進行更嚴格的監管,以保護澳洲新聞業。
《新聞媒體議價法》在2021年實施,要求谷歌、臉書等數字平台向新聞出版商支付使用新聞內容的費用。新聞業首次與數字平台達成的協議帶來一年約2億澳元的收入。該行業表示,在明年的新協議中,他們需要獲得更公平的新聞內容使用價格。
澳政府計劃賦予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強制收集信息的權利,並將這些數據納入定期報告內,從而檢測相關法律的效果。而且政府有權通過「指定」的方式,強制數字平台與媒體達成協議。
擁有《悉尼晨鋒報》、《時代報》等紙媒的九號娛樂集團(Nine Entertainment)正尋求與七西媒體(Seven West Media)、澳洲新聞集團(NewsCorp Australia)、衛報(Guardian Australia)等其它媒體一起與數字平台談判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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