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威信縣「禁止遛狗第3次直接捕殺」 引輿論關注

11月13日,雲南省昭通市威信縣的公安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4部門聯合發布一篇《關於威信縣文明養犬、禁止遛狗的通告》,通告內容稱市民必須對所養犬只實行栓養或圈養,如不按要求進行栓養或圈養的,一旦發現,第一次、第二次給予警告和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除此之外,威信縣出台的犬只管理規定還對縣城內遛狗作出了禁止性的規定:「縣城城區內禁止遛狗,一旦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縣城市主管部門將根據《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第三次聯繫公安機關予以捕殺。」

這些規定一經出台,立刻就引發了輿論關注。一部分網友認為犬類的天性就是喜歡追逐快速移動的物體,也有相關的研究證明長時間不帶狗狗出去遛彎,會使得它們心理壓抑,非常容易出現心情焦慮不安、脾氣變差,甚至還會出現抑鬱,從而減少狗狗的壽命。所以禁止遛犬等同于禁止養犬,認為這種管理手段太過粗暴,不支持此種「一刀切」的做法。

威信縣城居民李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先不說一次、二次警告罰款之後就直接捕殺是不是太過殘忍,城區里禁止一切形式的遛狗,這不就直接等於宣布禁止養狗了?不能因為少部分養狗人的不規矩而讓全縣城的狗兒一起承擔後果。」

《光明日報》的知乎賬號也發文表態,認為這是一個不太近人情的決定,對於養狗的人群真是不夠友好。因為這個通報的內容翻譯一下就是:從今以後,在威信縣城城區內,任何的遛狗行為都將是「違法」的,將再也見不到一隻「合法合規」的犬只。如果市民想要遛狗,恐怕只能驅車幾十公里跑到荒郊野嶺,沒有人煙的地方才能完成。

還有網友搬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表示其中並沒有禁止遛狗的規定。而昭通市威信縣發布的這份規定,無論是從政府職能方面,還是道德人情方面,甚至各個方面,都只能給 0 分,完完全全的懶政行為。

但是也有大批的網友為這個《通告》拍手叫好,表示大快人心。他們認為所謂「文明養犬」根本就是偽命題。如果政府用「文明養犬」的方式去解決狗患,狗患只會愈演愈烈。只有城市禁狗令,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案,並希望全國其他城市也出台禁止遛狗的規定。

網友「麻生旺」發帖稱:不可否認的是,有些愛狗人士越來越極端,把狗和人一視同仁,甚至把狗當成子女養寵愛。這就導致遛狗不拴繩,還美名其曰,不能剝奪了我女兒/兒子出行的自由,拴繩是違背天性的。比如前段時間老人被狗繩絆倒摔地後身亡的案例,也是因為沒有牽勞狗繩造成的。

還有網友認為,養狗作為遊牧與農耕時代遺留的產物,已經與現代化的城市生活方式格格不入。遛狗並不是天經地義的事,而是愛狗人士自私心態的體現。在城市養狗本身就是一件損人利己的自私行為,那些愛狗人士強行把狗帶入狹窄擁擠的城市內,獨享養狗的種種樂趣,卻讓街坊鄰居被迫承擔養狗帶來的種種煩惱,沒有人必須必須慣着這些社會巨嬰。

11月15日,雲南昭通市威信縣政府工作人員針對網絡言論的發酵,表示威信縣對於犬只管理規定引發的網絡輿情非常重視,多個部門正在對相關情況進行研究。因為此前威信縣也發生過犬只傷人事件,公安部門進行過處理,他表示養狗人士、愛狗人士都要尊重,但不能因此傷害到其他人。不管怎麼做,都要依法依規,政府也不會把任何事情簡單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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