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先驅太陽報今日(8月19日)報導,有警方發出公告稱,即使在距家5公里的範圍之內,也請墨爾本人不要開車去運動。
根據墨爾本的第四階段封鎖規則,禁止乘坐汽車去進行鍛煉,如果硬要這麼做,可能會因違反首席衛生官的指示而被處以$ 1652的罰款。
根據維州衛生和公共服務部DHHS的說法,唯一的例外是,如果這個鍛煉的區域存有某種安全隱患,人們不能走路到達,但又不得不在此處運動的話,那可以免於罰款。
據了解,許多維州人對此例外限制表示質疑,他們認為:現在無論是步行還是開車去公園鍛煉,只要被警方碰到就都會被罰款。
菲利普港灣(Port Phillip )警察在他們的社交媒體平台正推廣着的帖子中寫道:「我們知道有些人對此限制不滿意。但我們作為警察,只是去按照相關要求行事,這也希望居民們配合,畢竟要為自己與家人朋友的健康負責。」
此外,維州警方並未就此事公開具體細節,但證實了,「在某些情況下,人們確實會因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開車去鍛煉而遭到罰款,即使這些人是在離家5公里的範圍內。」
從周一(17日)晚至周二(18日)晚,維州警方以違反不在家命令的緣由已開出174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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