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知名对冲基金艾略特管理公司(Elliott Management)关闭香港办事处,成为首批结束在港营运的大型金融机构之一。外界忧心全球金融重镇香港恐引发一波金融巨头出走潮。 综合媒体报导,艾略特在“致投资者的信”中指,艾略特从1月1日起关闭香港办事处负责的交易和投资活动,现有的亚洲(日本除外)投资操作将移至英国伦敦,员工会转往伦敦及日本东京。 有基金认为,艾略特撤出香港是受国安法影响,担心香港的商业环境变得越来越不可预测。但据一位接近艾略特的人士指出,艾略特关闭香港业务的决定是2018年初提出,并不是受到香港政治或立法而推动的。过去三年来,该基金香港办事处的员工数已从约40人减至少于20人。 艾略特关闭香港办事处后,预期东京办事处将成为该公司在亚洲的唯一营业据点,而该公司的主要投资对象软银集团或香港东亚银行的相关业务,也将交由伦敦及东京的投资团队负责。 由亿万富豪辛格尔(Paul Singer)创立于1977年的艾略特,曾发起数十次的全球“平权”行动,在香港营运15年。 艾略特是全球最活跃的对冲基金公司之一。该公司运用退休基金等投资,管理资产于2020年6月达到410亿美元,投资对象包括:美国大型通讯业者AT&T、推特及日本软银集团等。除了激进投资外,艾略特也涉及私募股权基金及不动产投资等。 艾略特以狙击上市公司闻名,最让香港投资者熟悉的是,它自2014年入股香港最大的家族银行东亚银行后,一直要求李国宝家族出售资产,双方更曾对簿公堂,直至东亚银行今年宣布全面检讨资产业务,才罕见地获得艾略特支持。 不过,艾略特也曾在香港市场失手。2014年新加坡华侨银行提出收购永亨银行,艾略特在交易前大手买入股份,企图逼使对方加价,但华侨银行最终取得97.52%股权,可强制接收馀下股份,迫使Elliott只能接受交易条件。
香港最新的民调显示,民众对“自由”、“繁荣”、“安定”、“法治”及“民主”等五项核心社会指标的评分全部下滑,其中的“繁荣”指标更创下1997年6月有民调纪录以来的历史新低。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民意研究所1月19日公布的“五大核心社会指标”调查结果显示,各项指标评分皆低于5分(满分10分)。繁荣指标4.09分,较上次2020年8月调查下跌0.02分;法治指标3.8分,较去年8月下跌0.21分;自由指标4.45分,较上次调查下跌0.23分;安定指标4.04分,较去年8月调查下跌0.12分;民主指标只有3.56分,较上次调查下跌0.29分。 这项调查是由民调人员于本月4至8日随机抽样,电访1,000名18岁以上熟稔粤语的香港居民。调查期间警方拘捕了50多名泛民主派人士,指称他们涉违国安法。 对于繁荣指标创下1997年有记录以来新低,公共专业联盟政策召集人黎广德表示,受到疫情持续冲击,失业率一直上升,繁荣指标反映了有关情况。 泛民50多人被捕 重创自由、民主和法治指标 针对三项跌幅较大的自由、民主与法治指标,黎广德表示,这些都与人权有关,相信港人感受到了香港人权状况的改变。他形容,今次民调结果反映香港政府是从劣政走向暴政,“视人权为无物,视民生如粪土”。 他提及,警方在这项民意调查期间抓捕50多人,指称他们涉违国安法,警方更搜查香港民意研究所,这些行动都重创了市民对自由、民主、法治的指标。 他相信未来一段时间,各指标都会在低位徘徊,例如现时港人移民的心态主要是“害怕现在”,与1997年主权移交前“害怕未来”不同。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总裁锺剑华表示,政府经常称国安法通过后,社会会重拾秩序、恢复正轨,但为何民调结果显示各项指标都呈现滑坡式下跌?他强调这正好反映政府处理问题的方法不见得会令社会重拾正轨。
中美两国因香港议题已经彼此互相制裁四次,中国最新一次制裁是1月18日针对美国宣布制裁6名中港人员做出反制,称要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的美国官员进行对等制裁,但实际上却没有给出制裁名单。分析指,中美在全球影响力不对等的现实下,中国的“惩罚效果”非常有限。 综合媒体报导,针对香港近期抓捕55名泛民主派人士,美国国务院15日宣布要制裁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尤权、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孙青野等6名中港官员,并冻结他们的在美资产。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针对美方的错误行径,“中方已决定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的美国行政部门官员、国会人员、非政府组织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实施对等制裁”。她声称,美方插手香港事务,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和中国司法主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强烈谴责。 但华春莹没有给出制裁名单,也没有介绍将要如何制裁这些人员。 浸大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前助理教授黄伟国向香港《苹果日报》分析,中方的反制举措实际影响及威胁有限,他举例,就算中方有制裁名单,包括针对相关美方官员,但对方既不会使用中资背景银行服务,亦不见得需要出入中国,故“惩罚效果”非常有限。 美中两国因为香港议题互相制裁,这次是第四次了。不过,中国宣布的第三及第四次制裁,都没有给出制裁名单。美国对中国祭出第三次制裁,是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通过关于DQ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造成杨岳桥等四名立法会议员遭取消议员资格,因而宣布制裁14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方随后宣布作出对等制裁,但与今次(第4次)一样没有制裁名单。 另外,对于美国本月初宣布解除与台湾的交往限制,华春莹也说,“中方已经决定对在台湾问题上表现恶劣的美方负责官员实施制裁”。
一月六日,在美国发生国会山叛乱事件的同一天,香港也发生“一六大搜捕”,警方出动上千警力,在当天一早就上门拘捕了五十五名组织和所有参加去年7月民主派初选的人士,其中包括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众多前立法会议员和现任区议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把民主派的活跃分子几乎一扫而空,震惊香港。有人把它和台湾美丽岛事件相提并论:美丽岛事件中也把当时的党外精英逮捕殆尽。在平时,这件事本来应该上国际头条新闻,可是国会山事件的震惊程度更大得多。此事在国际新闻中只能落到二三线。很可能,这正是中共和港府精心安排的时间节点。现在大部分人都获得保释,但他们中的很多人,即将面对“违反国安法”的起诉。 根据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和警方的说法,拘捕他们的原因,是他们参加的民主派初选,是组织者之一戴耀廷的“揽炒十部曲”计划的一部分,而这个“歹毒计划”企图瘫痪香港,触犯国安法第22条:“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具体而言,戴耀廷在2020年4月28日在苹果日报撰文《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在设想的“揽炒十部曲”中,计划民主派先在获得立法会多数(即35+)后,再否决财政预算案,导致特首需要解散议会,再在重选议会中再次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下台。戴耀廷参加了初选的组织工作,就是为了推动35+。有参选人签署了《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的“抗争派立场声明书”,表明“我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 在政治上而言,中国这样做当然是再次“教训”香港民主派,结合中国想要单方面修改香港选举程式的传闻,中国有意把“安全系数”加到最高,彻底封杀民主派“夺权”的希望。在国际政治而言,此举则趁美国动荡的政局,在拜登上任前美国无暇实质性还击之际,在香港尽量放手大干一场,固化在香港的政治红线,同时也为以后和拜登政府周旋积聚筹码。 那么在法律上,中共所为是否行得通呢?在此,先撇开国安法是否合理,香港法官是否能守住底线之类的争议,单从条文分析一下。此案的争议有几个。 第一,民主派初选不等于“揽炒十步曲” 民主派初选不是“非法”的,也没有“违反基本法”。在文明社会,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就都是可以做的。建制派经常说“初选是违反基本法”的。其实,这大概只是指在基本法没有规定“初选”,这只能说明“初选”的结果没有法律效力,而不是“非法”,也没有“违反基本法”和违反香港的任何法律。 戴耀廷虽然提出“揽炒十部曲”,也确实有一些候选人签署将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声明,但这不表明,组织初选和参加初选本身,是“揽炒十部曲”的一部分。 在“揽炒十部曲”中,第一步为“政府广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参选立法会资格,包括现任议员。民主派由Plan B继续参选。”其中政府DQ是政府主动做的,民主派派出Plan B参选,无论有没有这个揽炒十步曲,都是民主派必然会做的。 第二步“策略投票,使民主派成功取得35席或以上”。在尚存选举制度中,每个派别通过选举赢得议会控制权,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目标。同样,无论有没有这个“揽炒十步曲”,都是民主派必然会做的。 而早在前几年,民主派内就一直有初选的实践,已可视为民主派协调参选的一种恒常机制。 因此,初选不是揽炒计划的产物,相反,戴耀廷反而是希望借助初选机制实现自己的计划。这里的时序和因果关系必须清晰。 更何况,很多参加初选的民主派人士都不支持揽炒,有不少还明确反对揽炒。不能因为一些主张揽炒的人,加入了初选(参选和组织),就认为所有参加的人,都支持揽炒。这在道理上无疑不成立。 第二,追溯力成疑 戴耀廷发表“揽炒十部曲”(4月)、参选人签署“抗争派协议书”(6月)、初选组织和竞选绝大部分发生在国安法颁布前。在六场初选论坛,有四场发生在发生在国安法颁布前。初选本身也是刚刚颁布国安法不久就进行(7月11-12日)。 很多人在国安法颁布后退出政坛,不少组织在国安法颁布后宣布组织解散一样。根据国安法没有追溯力的原则,他们此前发表的言论和活动都不应被追究。 同理,参选者即便此前表态支持“揽炒”,也完全有可能在中国颁布国安法后,放弃“揽炒”的主张。如果没有找到,在国安法颁布后,他们依然支持“揽炒”的证据,那么根据香港法律,以及国安法本身第五条也规定“任何人未经司法机关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的“疑罪从无”原则,就无法把他们入罪。 同样,退一万步,对被拘捕的组织者而言,即便初选真的带有“揽炒”的原意,那么也是在国安法颁布前。必须证明在国安法颁布后,初选组织者还有这种意图,才能算是违反国安法。至于举证责任,在控方(证明他们还有这种意图),还是在辩方(证明他们放弃这种意图),或会是一个争议点。但这是无法缺失的一环,而且同样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似应由控方举证才更合理。 第三,“揽炒十部曲”规定的否决财政案是否“非法手段” “揽炒十部曲”的核心部分是第四步到第七步,即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辞职。在国安法22条与本案相关的有两个定罪元素,第一必须是“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第二必须是“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否决财政预算案是否“严重干扰、阻挠……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又是否“非法手段”?这都存在很大争议。 根据基本法七十三条,立法会有“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的权力。这种“通过”的权力是实质性的,而不是礼仪性的。当宪政性档说明立法会拥有某种“批准”的权力时,当然也默认了它同时拥有“不批准”的权力,否则和橡皮图章何异?正如中国强调在基本法四十五条中,中央人民政府对特首的“任命权”是实质性的权力一样。更何况,在基本法五十条和五十一条中,均规定立法会有“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的权力。 又有人认为,“揽炒”派的否决预算案计划,不是针对预算案本身,而是胁迫政府接收“五大诉求”,不管财政预算案如何都否决,所以是非法手段的。 这有一定道理,大致上可以说,“揽炒”派这种计划是“不符合基本法原意的”,或者更上纲上线一点就是“违反基本法”。但关键还在于,否决财政案本身不成为一种“非法手段”。 同样,当基本法已规定了在财政预算案被否决后的步骤,这说明,立法者已预期这是“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一部分,如此说来,这又是否算的上“严重干扰、阻挠”呢?难道基本法自己也批准了“严重干扰、阻挠”政权机关吗? 况且,即便“否决财政案”是“违反国安法”的“非法手段”。但不等于这些计划每一步都是非法的。其中第一到第二步,如前所述,本来就是正常的选举。 第四,“揽炒十部曲”是一个计划,还是一个“预测” 在戴耀廷的文章中,不是用“计划”形容,而是用“推算”(“按我的推算,这条香港揽炒宿命路的时间线可能是这样”)。 在戴耀廷的“计划”中,如前所述,第一到第二步本来就是正常的选举的一部分。第三步“特首DQ民主派议员,但民主派继续主导立法会。这只能说是预测选举获胜之后的情形。第四到七步迫使特首辞职可算是计划。 之后,“第八步(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把国家安全法直接适用于香港,解散立法会、成立临时立法会、下届特首由协商产生,大举拘押民主派领袖。第九步(2021年12月后),香港社会街头抗争变得更加激烈,镇压也非常血腥,港人发动三罢,令香港社会陷入停顿。第十步(2022年1月后)。西方国家对中共实行政治及经济制裁。” 应该承认,最后这三步可算得上“歹毒”,特别是第九步预期“镇压非常血腥”,更令人不安。但这似乎更多是“纸上谈兵”。看起来更像一种预测或博弈。而且这种预测也是错的。 其实在基本法第五十三条,已经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2005年,董建华也因“脚痛”辞职,香港没有乱,曾荫权先按照基本法成为署理行政长官,香港再进行特首补选,曾荫权当选后经过中央任命成为新正式行政长官。 这表明,即便根据基本法五十二条,特首因预算案再次被否决而不得不辞职,也不是“天塌下来”的事,香港照样有程式解决。所谓“香港进入紧急状态”等并非必要。如果中央不“配合”,就是戴耀廷的一厢情愿。 第五,计划缺乏逻辑性,而且相对遥远 就算以上都是“计划”,戴耀廷的书生意气,把“计划”吹得很大,其实各步之间缺乏必然的逻辑联系。整个计划好比有个笑话:一个人今天买一只母鸡,母鸡生蛋,每个蛋都可以孵出母鸡,母鸡又再生蛋,这样下去,这个人自己就变成大富翁了。如果这个笑话有下文,这个人再吹,自己变成大富翁就可以招兵买马做皇帝了。这样难道他买了一只母鸡就违反国安法了吗? 而且,确切地说,在目前“十步曲”中,除了所谓第一步“政府广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参选立法会资格,包括现任议员。民主派由Plan B继续参选”之外,其他均未发生。“组织初选”可以算是配合第二步中的“配合策略投票”,但第二步刚开始就胎死腹中,中国直接推迟选举一年。这距离“计划”距离核心部分,即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辞职,还相当遥远。可以肯定,这也会是法庭争议的重点。 综上所述,香港一六大拘捕,按照香港的法律传统,在法律上是很难定罪的。即使直接策划人(比如戴耀廷)和签署了“抗争派协议书”的初选参选者(有人参加初选胜出后还被DQ了)定罪可能性更大,其他没有签署的初选参选者(更何况明确反对者)根本无法入罪。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一次过把所有参加民主派初选的人都拘捕,很多被“违反国安法”而拘捕的人,大概率最终都达不到起诉的标准。当然,现在香港不能用常理推测。 (※作者为国际关系评论人,全文转自上报)
已经肆虐全球一年的COVID-19因部分患者是无症状感染,让人防不胜防。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微生物学系系主任陈基湘指,预料香港第三、四波疫情的隐性感染者将大增10倍。 综合媒体报导,目前香港有多个大厦都传出确诊案例,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微生物学系系主任陈基湘解释,第四波疫情病毒渗透力比以往高出很多,估计现时社区的隐性患者比第一、二波疫情时多10倍,即每百人中便有数人感染。 中大医学院去年4月曾开展COVID-19病毒隐性感染研究计划,为2000多名未曾发病的巿民抽血化验,结果发现受感染者不到10人,整体比例低于1%。为了了解第三、四波疫情,中大医学院将进行第二期研究,希望招募2,000人进行血液抗体测试,冀在6至8星期内完成。 陈基湘希望第二期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港府会在甚么情况下走漏了个案,或研究政策会否出现甚么漏洞,以帮助调整防疫策略,例如若发现有大量年轻人感染,可证明他们无病征感染比例高,或在社交距离措施下仍有某些活动发生,再思考如何规管。 港府拟于2月开展疫苗接种计划,陈基湘表示,隐性患者感染后身体已有抗体,理论上有保护力,外国有研究证明抗体可维持7至8个月甚至更久,如市民最终发现自己是隐性患者,或不须急于打疫苗。 香港疫情现急速反弹势头 据法广报导,香港第四波疫情的确诊数,近日连升四天,17日有80多宗初步确诊个案,一旦确诊,将会是一个月以来的新高。呼吸系统科专科医生梁子超认为,香港疫情出现“明确急速反弹信号”,料疫情将恶化,而九龙的油麻地区出现较多个案,与建筑地盘工人群组、南亚裔聚居及㓥房等三大高危因素重叠有关,如有需要,应扩大该区强制检测范围。 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透露,17日的80多宗初步确诊个案,多数是在油麻地小区检测中心验出,相信是当区居民,属预期之内,呼吁当区居民接受检测,堵截传播链。中文大学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认为,现时要尽快厘清有没有其他地区受到波及。
香港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去年12月初遭汇丰银行冻结帐户、取消信用卡后,日前突然收到汇丰银行行政总裁祈耀年(Noel Quinn)以个人名义发给他的电邮,说明汇丰银行冻结他的户口是“收到警方通知别无选择”。许智峰表示,他不接受祈耀年解释,认为汇丰是“侵犯人权的共犯”,若汇丰未能清楚交代,各国政府应考虑对汇丰作出相应的国际制裁。 许智峰1月17日在脸书上传祈耀年发给他的电邮。他说,祈耀年在信中说,汇丰“不能操作”他的银行及信用卡户口,在收到警方通知的情况下有法律责任采取行动,在冻结户口一事上并无选择,亦须遵从法律下的某些保密责任;早前有一位汇丰职员指,汇丰银行是因“商业决定”而取消许智峰的信用卡户口之说法“是错误的”,其实他的信用卡与他的其他汇丰户口一样,只是“被冻结”而非“取消”云云。 祈耀年发出的电邮距离许智峰的帐户于去年12月4日遭到冻结差不多已有一个半月,许智峰认为,汇丰“姗姗来迟”的解释信件是在各方压力下做出的,做法不负责任。 许智峰说明他为什么不接受的原因。第一,汇丰没有解释它是根据哪条法例、哪项条文冻结他及家人的户口;第二,汇丰没解释为何香港有《连坐法》,为何他的家人会受牵连。既然祈耀年亲自向他解释,他也公开邀请祈耀年向他的每一位家人解释清楚;第三,汇丰先前言之凿凿地说是因为“商业决定”而取消他及家人的信用卡,但受舆论压力后又改口指“说错了”,只是“冻结”不是“取消”,究竟是哪个版本的说明才是事实,堂堂国际大行,却在政治献媚下让客户服务丑态百出。 许智峰说,在港共政权对香港的自由无休止地攻击下,任何机构违反专业、背弃程序,以协助政权打压香港人自由的,就是“侵犯人权的共犯”。“汇丰侵犯的不只是我及家人的私有资产,更于港共政权打压港人自由的其他案件中,侵犯香港慈善团体及教会的资产。” 他公开呼吁各国政府考虑对汇丰作出相应的国际制裁,“既然汇丰就冻结户口事件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我公开呼吁英国及各国国会议员就事件去信汇丰质询,及于国会内讨论跟进,及呼吁各国政府考虑对汇丰及曾处理相关案件的人员,作相应的国际制裁。” 祈耀年发邮件表示抱歉 许智峰感到“出奇” 据香港《苹果日报》取得由祈耀年于1月11日发给许智峰的电邮,他在信中向许智峰表示,对于汇丰未能运作他的银行户口和信用卡表示抱歉(I regret that HSBC HK is not able to operate your bank and credit card accounts),并称明白事件对许智峰造成不便,希望解释汇丰是在“别无选择(had no choice)”下冻结许的户口,“汇丰在香港警方通知下,须依法去采取行动(HSBC HK was legally obliged to take action following notification from the Hong Kong Police)”。 许智峰向《苹果日报》表示,祈耀年以个人身份发电邮给他,让他感到“出奇”,一度以为该封电邮属有毒邮件,几经核证才敢打开。他已就事件联络多名欧洲议员,已经有多名议员均表明将去信汇丰要求作出交代,他亦相信英国国会稍后复会后,会有议员作出跟进,因为祈耀年是英国人,相信英国舆论对他的影响很大。
1月15日,美国国务院宣布,为回应香港政府利用国安法等其他理由在日前大肆抓捕泛民派人士,因此对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尤权、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孙青野、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香港警务处国安处处长蔡展鹏、警务处助理处长江学礼与简启恩。等6名中港官员,这些人士在美资产将被冻结同时不得进入美国。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表示,制裁上述人士是为了回应香港政府在1月6日逮捕逾55名人士,当中包括一名美国公民。香港政府对试图推动公平开放立法会初选的泛民派政治人物与社运人士进行骇人镇压。 蓬佩奥还补充称,港警抓捕多名前立法会议员的举动“正是香港自由、民主程序遭中共根本性破坏的另一个鲜明例子。” 蓬佩奥还敦促中国政府与香港政府,立即释放仅因行使“基本法”与“中英联合声明”所允诺之权利的香港和外国人士;因“国安法”或其他法律锁定的人士,也应撤销对他们的控诉。如果并未改善,那么美国政府会持续动用所有可行工具,对侵害香港自由与民主程序的人士进行追责。 先前美国政府为了反制中国政府对香港人民强硬实施港区国安法,祭出多波制裁。最近一次为去年12月,当时中国14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都被制裁,他们不只禁止入境美国,在美资产也被冻结。美国之前还对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和其他香港政府高官进行制裁,这些港府和中国官员都被禁止进入美国,不许与美国有交易的银行进行存款。
1月14日,网络供应商香港宽频表示,因应港区国安法的要求,自13日下午起,停止连线至“香港编年史”(HKChronicles)网站。“香港编年史”是记录香港反送中事件的网站,也是在港区国安法通过后,首个被封的网站。 上周,香港网友发现开始无法访问香港编年史网站。主编及管理人陈妍茵在网站上发表的一封公开信中表示,“自2021年1月6日晚上起,就收到香港使用者报告指出,在使用部份香港网络供应商的服务时,无法连线至本站。在翻查统计数据后,他们亦发现来自香港的使用者数量大幅下跌。” 信中续指,在网站进行调查后,“发现香港部份网络供应商在处理连线至本站的要求时,故意将使用者传送的资料抛弃,令使用者无法获得本站伺服器的回复,因而无法观看本站的内容,与本站共用同一IP地址的其他网站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这些迹象及证据,有理由相信香港的网络供应商,主动封锁本站内容,而当中或涉及政府部门的要求或合作”。 陈妍茵也谴责香港网络供应商与中国及香港政府合谋,以封网行为扼杀香港公民获取资讯的自由。 法新社评论称,与中国大陆不同,香港人一直可以无障碍自由使用互联网,但北京的批评者担心《国安法》将终结这种自由。 对网站被证实受国安法封锁,“香港编年史”回复指,香港政府正试图测试香港市民对封网的接受程度及技术测试,相信日后国安公署或以更多原因要求网络服务供应商大规模封锁各类型网站,在香港建立防火长城。
港区国安法通过后,英国应对日益严峻香港形势宣布了新的政策。从今年1月起,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人士可申请“Hong Kong BN(O) Visa”特别签证,在英国居住最长5年,期间可工作或读书,但不能领取社会福利,居住满6年可以申请入籍。相关政策引发中方强烈反对,香港建制派也不断提出建议,认为港府应禁止港人拥有双重国籍。《南华早报》引述消息,指北京正考虑是否禁止BNO持有人出任公职,甚至褫夺其投票权,以报复英方新措施。 报导称,有关提议或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20日至22日加开的会议讨论,但未必即时作最终决定。此次人大常委会也会讨论反制英方BNO 5+1方案措施。 报导引述消息人士指,将有两个针对BNO护照持有人的“反制方案”,包括禁止BNO护照持有人出任公职,以及剥夺他们公民投票权。 消息人士指,取消出任公职资格较为适当亦具法律根据,剥夺投票权在法律上较为复杂并难以执行,但有亲北京人士却热烈支持应剥夺BNO护照持有人公民权利,有关方面对此存在分歧,未有最终定案。
继上周50多名民主派人士后,14日清晨,港警国安处又拘捕包括香港律师黄国桐在内的11人。有报导称,被捕人士疑似帮助12港人进行偷渡。 综合无线新闻、苹果日报等报导,身兼香港九龙城区议员的黄国桐14日在脸书发文表示,警方于当天早上约6时10分到他家中,暂时不知道会被送往哪个警署。 黄国桐律师在反送中运动期间,曾多次以义务律师身份协助被捕年轻人,他也是协助已前往台湾的年青一代港人找工作的“保护伞”行动发起人之一;他在台湾成立“保护伞”餐厅,聘用流亡到台湾的香港人。 活跃于社运的前学联副秘书长何洁泓在脸书发帖指,其母张女士也在早上6时许被警察上门拘捕,现身处荃湾警署。 据Now新闻报导,港警国安处此次共拘捕8男3女共11人,年龄介于18至72岁,他们被指涉嫌“协助罪犯”,帮助日前已遭深圳盐田区法院判决的12名港人偷渡。 12名港人于去年8月乘船偷渡至台湾,途中遭广东海警截查,之后被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当年12月30日,法院以“偷越边境罪”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10名成年被告7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2名未成年被告则获不起诉,移交给香港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