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上海智障女结婚 卷走女子祖母全部积蓄450万

居住在上海普陀的傅女士今年33岁,智力天生轻微残疾,与祖母一起生活。经人介绍与到上海打工的小胡结婚。在小胡的哄骗下,与小胡一起将祖母的全部积蓄转移。祖母去世后,小胡将钱全部卷走。

据香港01报导,傅女士和祖母一起生活,2015年,俩人居住的房子拆迁,获得一套44平方米的安置房和现金100多万。之后,傅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从外地到上海打工的小胡,俩人开始交往。在交往期间,小胡跟傅女士说:“如果你奶奶死了,钱都会归姑姑、归姊姊,你跟我结婚,东西都归我,等于我的也是你的。”

傅女士称,在两人交往期间,小胡很勤奋,包揽扫地、煮饭等家务。两人结婚后并没有住在一起,但小胡的脾气却越发暴躁,经常管她要钱,还威逼她的祖母以350万元卖掉安置房,并威胁祖母称:“如果你不把房子卖掉,就从14楼把你扔下去”。

祖母将安置房卖掉后,小胡要傅女士拿一张空卡换走祖母存有450万元(卖房的350万+拆迁补偿100万)的银行卡。将卡拿到手后,小胡逃回江西老家,每天取款2万(大陆银行卡每天的取款上限),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将450万全部取走。

今年年初,傅女士的祖母去世,傅女士要求丈夫归还钱款,但小胡却在电话中耍起无赖。他称,就算法院、派出所来找他,他也没钱。并宣称,就算两人离婚,他也可以找一个智力正常的女人,生一个小孩。

有记者注意到傅女士的窘境,就此事询问律师。律师透露,傅女士是智力残疾4级,具备一定生活自理能力,可以表达结婚与否的意愿,因此是可以登记结婚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小胡是否涉及盗窃傅女士祖母的钱财产一事,律师表示,如果案件成立,小胡和傅女士算是“共同犯罪”。

律师指出,如果小胡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傅女士一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胡返还这笔遗产。不过这笔遗产并不完全属于傅女士。

律师解释,傅女士祖母的三个儿子虽然已经去世了,但他们分别都有子女。作为晚辈的直系血亲,是可以代位继承的。再加上祖母还有一个女儿,所以老人的一个女儿和三个儿子的子女,是可以共同作为法定继承人,去向对方主张合法的权益,要求对方予以返还相关的钱款。

律师分析,从目前来说,这笔钱款从法律上的定性很可能是老人的遗产,因此建议继承人可以指定一个遗产管理人,负责去追讨这笔款项,等到款项追回后,再予以法定继承,或者是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予以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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