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草草结案让“傻子”顶锅 判刑9年出狱后去世

近日有媒体批露,南京警方认定安徽省智障男子李四强是抢劫犯,对他严刑逼供。尽管案件疑点重重,但法院仍判李四强“抢劫罪”成立,判刑9年。李四强在出狱不久后离世,他的家人发现,在案件发生时,李四强并不在事发地,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家人为此申诉7年,终于引发关注。有网友评论,执法部门一错再错,从搞冤假错案到草菅人命,哪里是一个“恐怖”可以形容的?

2月21日,《北京青年报》报导,李四强,1979年出生,安徽省利辛县某村村民,他的父亲早逝、母亲患有疾病,在兄弟姐妹6人中,李四强排行老四,与哥哥老三都是天生智力残缺。虽然哥俩都傻,但李四强的智力情况稍微好一点,虽然沟通困难,但核心意思却能表达清楚。

1990年前后,12岁的李四强跟着哥哥李奎星到江苏南京谋生,2000年前后回到村子里。2004年初,亲戚带着他在常州的一个工地上打零工。

2007年3月26日,南京建邺警方在流动人口普查时,发现了在南京打工的李四强。警方以从李四强身上发现一张抢劫案在逃犯人“刘西文”的身分证为由,将李四强抓捕,并以“抢劫罪”判刑。

在服刑期间,监狱的管教发现他并不是刘西文,他的真实姓名叫李四强,但这一“乌龙”被上报后,李四强并没有得到自由。

法院调查后,裁定李四强冒用“刘西文”身分参与了汕头抢劫案,随后将判决中的“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于是,李四强在以刘西文的名义服刑两年后,以“李四强”的身分继续服刑。

2016年,服刑完毕的李四强回到老家,家人们得知他的经历后,认为抢劫案发时间段,李四强在安徽利辛的村子里,不在广东汕头,没有做案可能,于是决定帮他申诉。

七年过去,李四强的家人没有放弃申诉,但李四强却早在出狱后两个月因病重不治,离开了人世。

病榻上的李四强曾陆陆续续告诉家人他的一些经历,他说,“刚到南京十几天就被抓走”;“被审讯时,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就会被打”;“还说自己曾被打掉两颗门牙”。根据家属提供的照片,李四强出狱时,门牙的确是缺失的。

李四强的哥哥李奎星说,在家人陆陆续续问话中,李四强多次说出2005年以前,李四强没有办过身分证,李奎星怀疑有人故意让李四强使用刘西文身分证,陷害弟弟。

事件被报导后,引发舆论关注,大量网友大骂警方制造冤假错案,草菅人命。

网友评论:

———好荒谬啊,是那种看一眼就觉得在这个世界活不下去的程度。

———相信锅家,相信正腐,正义会迟到,也会缺席。

———是故意的!

———监狱服刑结束出来重病?没有解释一下是为什么得病么?是不是在监狱里一直受欺负毒打没饭吃。”

———好一个替罪羊,被抓去顶锅名字都可以改,当地的KPI(绩效指标)肯定完成了。

———真正的抢劫犯应该是有一定的背景,不然不会发生顶锅事件!

———难以想像的恐怖,这种情况也太多了吧!感觉中国的冤假错案数量,是其他国家难以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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