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违苹果大楼租用契约 港法院判欺诈罪成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租用壹传媒在将军澳工业邨的处所(苹果大楼),涉违反租契,被控2项欺诈罪。香港区域法院周二(25日)裁决黎智英2项欺诈罪成,黄伟强1项欺诈罪成,11月24日听取求情及判刑。

港媒报导,法官称,为免承租人滥用土地获利,科技园公司设立较大限制,案中苹果大楼有指定用途,承租人申请租用土地前须送交提案计划书,其后须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属于特殊合约,有特殊限制,承租人和科技园之间有特殊关系。

黎智英1995年作为集团主席申请租用涉案土地,以出版印刷为指定用途。

辩方指,“力高”占用面积少,对大楼实际用途不构成影响。法官认为,该说法混淆概念,因为无论相关公司占用多少,承租人以低地价和有租期保障的情况下,有法律责任为力高申请牌照,之所以要签署声明和承诺书的原因亦在于此,否则可以成为“㓥房”借口,划出一成地方做其他用途,此事科技园绝不容许。

控罪指,黎智英及黄伟强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连同时任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及其他人,隐瞒科技园公司有关将军澳工业邨苹果大楼并非按租契用途使用。黎智英还被控另一项欺诈罪,指称他未按1995年所订租契协议使用工业邨相关用地,意图诈骗科技园公司。

黎智英国际律师团队遭威胁 被冒名发电邮给英美国会议员

美国之音报导,法院裁决前一天(24日),带领黎智英国际律师团队的英国御用大律师加拉赫(Caoilfhionn Gallagher)在英国国会上议院出席有关黎智英案的座谈会,透露律师团队遭受的危险。

加拉赫表示,近月来不时有人冒用她的名义,发电邮给她所属的“道迪街大律师事务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的其他大律师,以及英国和美国国会议员,包括:英国保安国务大臣、前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董勤达(Tom Tugendhat)。

她说,伪冒的电邮附上一份伪造的、针对黎智英案的法律服务帐单。一些美国国会议员也收到伪冒她的电邮。她质疑,相关的伪冒电邮是用于作为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案的证据。

她说,伪冒者在电邮中“自称”是“中国人民的敌人”,对她的大律师同事“构成危险”,因此她会从事务所辞职。加拉赫指,有些同事误信了这些电邮。

加拉赫说,有一次她在有关黎智英案活动前的48小时内,收到多条讯息,警告她“要么闭嘴,要么你就是下一个,即使你身在英国。”

加拉赫说:“这些事情对我及我代表的人都构成危险。”

黎智英儿吁英政府紧急行动

黎智英除涉违租契欺诈案,他还面对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罪名,案件12月1日开审。

加拉赫指,她的团队曾收到警告,要求她不要到香港为黎智英辩护。她强调,国际律师团队与香港律师团队并无关系。

此外,黎智英儿子黎崇恩写了一份声明,由座谈会主持人、英国资深传媒人辛普森(John Simpson)代读。黎崇恩说,为了将其父、一个英国公民定罪,“香港的司法制度被腐化、扭曲。”

若果黎智英被定罪,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黎崇恩说:“我呼吁英国政府采取紧急行动,去保护他和他的自由。”

加拉赫感谢英国政府的公务员关注黎智英案,但前任外相特拉斯(Liz Truss)和新任外相克莱弗利(James Cleverly)都未接见她的团队。她呼吁英国政府要为黎智英发声,尤其是因为他是一位英国公民。

无国界记者发起联署 促释放黎智英

出席座谈会的前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称呼黎智英为他的“朋友”和“令人钦佩的人”,形容黎智英是从中国大陆逃到香港的难民的典范。

他说,黎智英可以选择离开香港,但他选择了留下,“我希望我们会为黎智英大声抗议。中国最讨厌的,就是你戳破他们的谎言。”

新闻自由组织“无国界记者”国际行动主任文森特(Rebecca Vincent)则表示,他们已发起联署,要求释放已被囚近2年的黎智英。

她也请外界关注香港整体的新闻自由状况,指出逾20名记者及新闻自由捍卫者正被监禁,除了《苹果日报》和立场新闻被强行关闭外,还有5家较小型的香港传媒自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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