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杀妻留下55万债务 9岁女童被迫成“老赖”

近日,河南郑州市9岁女童陈蔓(化名),因为”继承”了父亲的55万元欠债,结果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成为全中国年纪最小的”老赖”(失信被执行人),被迫”代父还债”。

陈蔓的父亲陈东原是郑州某报社文体部副主任,母亲王冉则是另一家报社的骨干记者,和小陈蔓住在一起的还有外婆秦宝莲,一家四口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也很温馨。但是好景不长,这一切都因为父亲陈东染上了赌博而改变。那时,陈东辗转不同赌博平台,先后输掉数十万元,只好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高利贷还债,最后竟然把注意打到了一家人所住的房子上,想要把房子卖了还债,但这个想法立刻遭到了妻子和岳母的拒绝。

无法填补的高利贷、妻子和岳母的拒绝、岳父的忽视,让陈东起了杀心。2012年2月23日下午,陈东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放入酸奶中,妻子和岳母饮用后陷入昏睡。下了夜班回家后,陈东没有迟疑,先用尿布遮住妻子面部将其杀死,并毁容,接着杀害了岳母,然后将两具尸体拖到卫生间,肢解、抛尸。

2月25日下午,一直想要购买房子的买家王某被陈东约到家中,双方当场签下合同:面积89.29平方米的房子,成交价为686300元。接下去两天,王某陆续向陈东支付55万元后拿到了钥匙。双方约定,余款等房子过户后再付。但王某一直没有等到过户的那一天,最后东窗事发,2013年6月17日陈东被判处死刑,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却至今都没能过户。

法院在2015年底开始执行民事部分。但陈东死前已身无分文,虽然之前陈东有将卖房款中的20万元转给自己的哥哥陈前,拜托他照顾自己的女儿。但是当时陈前并没有将钱保留下来给陈蔓,而是将这20万交给了陈蔓的爷爷奶奶,当时由于陈蔓的奶奶腿脚不好,就用这笔钱做了换关节手术,一共花掉了15万。

事发后,房子就被查封了。但房子的购买人王某认为,房子从陈东手上买过来后就属于他了,物业管理费也一直是他在交。2017年3月,王某把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预查封,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一个月后,郑州市中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理由是王某购买之前对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陈东无权单独处置是清楚的,其轻信了陈东的解释,没有充分取证调查,存在过失,不属于善意取得。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这次不再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有效,而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王某还将她的爷爷陈衍椒、奶奶熊亮一列为被告,他们也是陈东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后来陈蔓的爷爷奶奶全部都放弃对房子的继承权,所以有关陈东的一切债务纠纷,都落在了陈蔓头上。

2019年6月28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就王某起诉陈蔓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王某应该返还房屋。法院同时判令陈蔓归还陈东的卖房所得55万元,理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陈蔓应在陈东遗产范围内返还。

2019年12月5日,郑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王某诉陈蔓案发回重审。2020年8月31日,金水区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各自诉求依据不足,判决结果与上次一样,陈蔓需返还55万元。2020年10月29日,郑州中院也维持了原判。

但目前仅9岁的陈蔓对于欠款根本无力偿还,2020年11月25日,法院向陈蔓发出限制消费令,这也意味着她将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出行,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而陈蔓可能是中国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当年陈东家出事后,陈蔓的外祖父王维治就成了她的法定监护人。陈蔓3岁时,王维治实在无法照顾她,便经过多番寻找后,决定让一位名叫陈若兰的女士收养陈蔓。为了收养陈蔓,陈若兰精心地编织了一个谎言,她对外声称,这是她以前生的孩子,因为自己是公务员,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挨处分,一直把她寄养在外。在这个“谎言世界”里,比陈蔓年长5岁的“哥哥”以为这是他的亲妹妹,陈蔓也一直以为自己是妈妈超生的,从小被放在了外公家。

近日,养母陈若兰也通过网络发声,称自己已收养陈蔓6年,早已把她当亲生女儿,会好好保护陈蔓,不让她知道这些事,不希望让她受干扰地成长。

这件事在网络上也引起不少人的舆论热议,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本身没错,买家支付购房款后,房子最终又归陈蔓所有,总不能让买家认倒霉别要这钱了吧?法院判决孩子给买家钱,孩子没给,法院把孩子给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没什么错误。但也有认为”父债子还”并非法律规定,只是民间道义上的说法。法院要求陈蔓偿还债务,和限制高消费,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如果法院害怕陈蔓处置了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一个9岁孩子限制高消费,就是一个错误。一个儿童,能有什么高消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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