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国两制”从此不再

正式公布的香港版国安法近一万字,分为6章,8节,66条。从表面看,重点在“第三章:罪行和处罚”,特别针对四种范围内的罪行。

第一节:分裂国家罪

第二节: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三节:恐怖活动罪

第四节: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这是在中国大陆众所周知的罪行,普遍适用于一切所谓的“良心犯”与“政治犯”,也就是说,从这部法律公布开始,任何“反政府”或“反党”的言论在香港同样属于犯罪。最高刑罚可以处以终身监禁。

第二十条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犯罪。

这二条法律表达得更加明确,即使港人维权或发声时没有出现武力,而仅仅是和平示威或抗议,但不管你是否在现场,只要警方认定你犯罪了,你就是犯罪。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警方指出,挥“港独”旗、标语,叫“港独”口号或涉播“独”演讲,无论明示、暗示,都会触犯香港国安法,警方无须事先警告,即可采取行动、果断执法。香港警方称,由于法例的主题是维护国家安全,上述行为若包含“台独”等分裂字眼,同样犯法。

言辞简单扼要,可以说,香港警方的解读很霸气了,如果被认为有“暗示”或“ 包含”行为的,也无须警告,直接抓捕。由此可见,从7月1日起,香港人只要内心对北京政府产生不满情绪时,就基本走上了犯罪道路。或许某一天,当一位游客感叹“此番美景唯香港独有”时,将会被以暗示“港独”而论罪。

在反“送中”运动中,常有大陆武警混在港警队伍中被揭发,但新法“第十六条”里有这样一句话:

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可以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的专门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任务。

这一下子解决问题了,那表示香港的警务工作不限于香港人参与,法律给了大陆国安或警察直接参与的权力。

该新法中有一条很特别,如果有人认为香港国安法只是为了镇压香港人,那就大错了,在“第六节 效力范围”中是这样写的。

第三十八条 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

请注意“以外”二字,也就是说,不管你在世界哪一个角落,只要言论与行为冒犯了该“香港国安法”的,香港当局将裁定你犯罪,并将捉拿归案。如此看来,别说各方“挺港民”义士都将面临“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的下场,连西方各国反对“国安法”的议员或领袖都难以幸免,或许一踏上香港土地,就要遭到逮捕。

可以说,这部“香港国安法”让香港彻底等同于大陆的某一个城市,甚至还不如,香港人将完全丧失了表达反对意见的权利。未来的香港将是处处莺歌燕舞,只有吹捧,没有反抗,所有的反对派都将蹲在监狱里接受处罚与洗脑。任何希望踏上香港土地的过客,也都要先自我审查一下海外历史的清白度。

习惯了独立思考、思想自由的香港人最终难逃白色恐怖。

中国当局称,推动“香港国安法”是为了更好地实行“一国两制”,你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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