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家暴欲离婚 河南法院却判女方给丈夫15万 舆论哗然

近日,中国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的一个婚姻纠纷案件引发了网友持续关注。结婚20多年的李某自2017年失业后便性情大变多次对妻子兰某大打出手,兰某向法院请求离婚,李某则要求兰某给自己20万才同意离婚。经调解员劝导,最终兰某支付李某15万。

据悉,李某与兰某刚结婚的时候感情还是不错的,两人还有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但是随着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性格不合所导致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夫妻之间的争吵也越来越多。虽然夫妻二人都知道这种家庭氛围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成长,但是两人还是坚持为了孩子而选择不离婚。

2017年,李某因为在工作上发生重大变故而失业,然后性格变得更加急躁、易怒,以前只是动嘴的李某开始对妻子兰某实施家暴。在心理、身体双重的重压之下,兰某选择和李某分居生活,本想这因为自己的离开李某能彻底冷静、反思一下自己。但没想到分居后李某的家暴倾向变得更加严重,失去理智的李某甚至开始尾随并多次持刀威胁兰某,面对着李某的步步紧逼,兰某表示自己曾经想过自杀来结束这一切。

好在现在女儿已经长大可以独立生活,兰某在朋友的鼓励下决定向法院求助离婚,在法院调解过程中,丈夫李某不愿离婚,称若离婚对方必须给付20万。经调解员劝导,两人离婚后妻子兰某需要一次性支付丈夫李某15万元补偿,而李某必须在收到补偿之后搬离其共同住所。房产归女儿所有,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针对此结果,不少网友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简直离谱,为什么有家暴的过错方还能在离婚过程中向另一方索要钱财。有不少法律专业人士也就此事发表看法。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涛表示,在夫妻关系期间,这20万元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过错的大小,法院会给予一定的考虑。双方财产分割时,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会适当向无过错的一方倾斜。山东国耀勤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平表示,调解是民法上的民事意愿自治原则,调解是按照双方民事意愿自治原则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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