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吵架气死对方被要求赔偿90万 法院:无责任

去年,上海一弄堂的两个男子为停车位置不当而大吵一架,其中一男子因情绪激动倒地,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状告要求吵架的另一方赔偿90多万元,近日案件终于判了。

据网易新闻报道,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的居民王某和荀某,在2020年11月28日早晨发生争吵,原因是王某把自家的车停放在弄堂的门口,荀某遂上前劝阻,说弄堂是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把车放在这里不合适。就这样,两人争吵起来,而且越吵越凶。但事后,王某还是把车挪走了。

一般情况下,事情到此就应该结束了。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个街坊,心里都窝着火,荀某在当天早上8点40分路过王某家门口时,双方又因停车的事发生了口角。情绪激动的王某被路过的案外人黄某连拉带劝的回到了屋内。

才几分钟后,更让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王某突然因身体不适倒地,黄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王某于当天上午10时4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院鉴定,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间接原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王某家属认为,荀某与王某争吵是导致王某心脏病发作猝死的直接原因,荀某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日前,王某近亲属将荀某起诉至上海奉贤法院,要求荀某赔偿相关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903253.7元。

上海奉贤法院经国长时间审理认为,被告不应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王某生前患有心脏病,在40岁的年龄还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而且,从时间上看,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王某停车确实阻碍通行,被告劝阻仅发生口角,没有肢体冲突,故无责。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 网络截图

有网友评论说:“原来吵架真的可以气死人!如果这都要赔钱,那诸葛亮可要倾家荡产了~”

也有网友通过留言劝道说:“莫生气,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没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身又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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