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租客回家过年 房间被房东设成灵堂

近日,网络上一则“租客回家过年 房间被房东私自设成灵堂?”的消息引发了网友的关注。据悉,张女士去年10月起在浙江省杭州市的某小区内租了套房子,但就在自己放假回老家的期间,她接到房东消息说家里有亲人去世,要征用她的房间,当时张女士就明确表达了拒绝。但她没想到自己假期结束回到家中却发现房东竟私自闯进她的房间,并在房间里摆灵堂。随后张女士选择了报警,但民警称民事纠纷他们管不了,这事便没了下文。

据看看新闻报导,在杭州工作的张女士于2020年10月起,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在西溪花园租了一间房子。据了解,房东的这套房子是一厅三室,张女士租了其中一间。到了2021年新年假期时间,张女士回浙江衢州老家过年,但就在大年初一这一天,她接到房东的电话,说是家里有亲人去世,需要征用她的房间给亲戚休息,还说反正她的房间也没有人住。

张女士当场在电话里就表示了拒绝,反驳称接待亲属也可以用房东住的房间。但没想到的是不久后她直接收到了房东拍摄自己房间内的一张照片,说是已经把她的个人物品给收拾好了。张女士看到照片后便立即要求房东离开她的房间,并表示这件事情自己将会报警处理。房东回答道:“你马上报警”。

报警之后,当地公安对于张女士的报警却回复称:“这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纠纷,不归我们管。”后面就没有下文了。无奈之下,张女士只能在网络上寻求媒体的帮助。

张女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己回去后也不可能再住这个房子,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以及赔偿自己三个月租金。” 而房东却强调说:“我们可以把张女士这个月的租金免除,我们违约,再支付她一个月的租金。”同时房东还强调说:“我们不是摆设灵堂,而是因亲人去世招待客人。”

对此,很多网友吐槽房东没有契约精神,租住房子在没到期之前,租客有权利拒绝房东的行为。也有网友称,既然租户付了租金,那么房屋使用权在租户。而房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这其实就是违法侵权行为。

在评论中也有从事律师行业的网友提出自己意见: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双方之间属于租赁合同法律关系,那么房东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观点是成立的。因为从非法侵入住宅的角度来看,该住宅除了包括所有权,还包括实际居住权。更何况,民法典也已经规定了居住权这一权利。即如果你的房子已经租赁给别人,虽然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居住权已经变更,其权利来源就是租赁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出租人(所有权人)非法侵入租客(居住权人张女士)是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当地公安却称这不属于刑事管辖范畴,这明显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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