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自杀 中国教育部对研究生导师颁布“规定”

中国教育部11月11日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对研究生导师颁布10个“不得”,其中包括“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这是继多起研究生自杀后,当局下达的新规。

据中国教育部官网发布,导师被定位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10个“不得”还包括: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官媒央视新闻app(应用程式)今天说,中国教育部是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划定底线。

综合陆媒报导,10月13日,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自缢身亡,这名研究生在遗书中提及为了逃避找工作而考研究生,却遇到不负责任的导师,自己的研究生生涯从而处于“浪费时间”的状态,令他面临身心压力。

5月1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黄姓女硕士生坠楼身亡。自称家属的网友事后发文指控薛姓导师多次刁难毕业论文,不让通过,导致黄女精神崩溃,坠楼自杀。她原本再过一个月即可毕业。

2019年12月25日晚间,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多名学生事后指控张姓导师长期对这名研究生谩骂压迫、人格侮辱,还逼迫在承诺书签字延毕,并要求赔偿不合理的实验费用,导致该生罹患重度忧郁,最后不堪重负。

2020年1月1日,南京邮电大学通报,已取消张姓导师资格,并将这名教师指导的研究生全部转由其他导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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