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33.2亿 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被判死缓

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被控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近日在济南一审公开宣判,刘连舸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他违法放贷人民币33.2亿馀元,并非法收受财物1.21亿馀元。

中国银行 董事长 刘连舸
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图:网路)

据微信公众号“济南中院”发布,刘连舸被控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一审作以上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刘连舸先后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项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21亿馀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共计33.2亿馀元,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馀元。

法院认为,刘连舸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法院也认为,鉴于刘连舸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份受贿事实和绝大部份违法发放贷款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份已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从轻处罚。

63岁的刘连舸是中共展开大规模金融反腐后落马的代表性人物。2023年10月被逮捕。今年4月24日,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刘连舸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中国银行是中国“四大行”之一,2023年资产总额达32.43兆元,在全球排名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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