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新租赁法出台 通知租客搬离有新规

维州“禁逐令”到期后有新的租赁法接棒。租客支持团体呼吁租客向法律部门咨询,了解自己新的权利,以免流落街头。

据Domain网站报导,上万名维州人因疫情期间失去收入而无法支付房租,“禁逐令”3月28日到期后,一些租客已接到马上搬离的通知。租户支持组织指出,3月29日生效的新租赁法,仍对面临驱逐的租户有所保护。 

 维州租户联盟(Tenants Victoria)执行长Jennifer Beveridge专门负责游说修改《住房租赁法》(现称为《2021年住房租赁条例》)。她表示房客和房东必须熟悉130项新法规,尤其现在通知租客搬离的方式已经更改。

 为维州租户免费提供线上法律咨询的Anika Legal法律事务所执行长Noel Lim说,根据新的租赁条例,虽然房东可以发出通知请逾期14天未缴房租的房客搬离,但这不表示房客必须在终止日期前搬走。 新法规定了新的驱逐程序,维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将会考虑房东驱逐房客的情况是否合理,才会下驱逐令。 

 他说:“随着租赁法律变更,如果租客确实收到了搬迁通知,首先不必在截止日期前离开居所,这只是流程的开始,下一步是参加VCAT聆讯,在VCAT下达迁出命令之前,您可以继续留在租房中”。  

Lim先生建议处于困境的房客参加VCAT听证会,在听证会上租客可以请VCAT行使裁量权,提出还款计划,或者请求宽限更长时间,直到找到下一个住所。

Anika Legal的免费线上服务于周一(5日)启动,旨在协助搬迁过程顺利进行。Lim说,“如果房客真的因交不起房租而收到搬离通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寻求免费的法律建议,因为您确实有选择馀地”。  

新的租赁法还规定,房东在通知租客搬离时必须给出具体理由,并且只能每12个月发一次,而非每6个月一次。  

维州租户联盟网站内容已更新,上面公布了有关新租赁法的信息,并鼓励维州的租户熟悉其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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