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义务役明年恢复为1年,约每13名义务役人员有1人被派到外离岛金门与马祖。学者建议国防部给予“减少役期”或“增添加给”等诱因。台湾国防部9月4日表示,除可支领地域加给,也可能支领勤务加给外,基于公平,役期不会因为服役地有所差异。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揭仲3日告诉中央社,2024年估约9100人投入一年期义务役,国防部2024年预算书显示,为解决外离岛驻军编现比偏低情形,预计分发约700人至东沙、东引、金门与马公等外离岛服役,相当于平均每13名义务役人员有1人到外离岛服役。
揭仲指出,国防部预算书未揭露分发到外离岛服役的方式为自愿申请或抽签;他认为,在外离岛服役,条件更艰苦,若采抽签前往,恐引发管理风险,建议军方提供“减少役期”或“增添加给”等诱因,鼓励义务役自愿选择前往外离岛。
揭仲强调,依据“兵役法”第18条“现役提前退伍”相关规定,减少自愿前往外离岛的义务役役期,并不违法;前总统陈水扁2004年至2007年7月,曾三度缩减义务役役期,皆以“员额过剩”为由,直接援引该法条达成缩减役期之目的。
国防部4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依规划,义务役男完成入伍训后,以分发本岛、外岛及中枢防卫等类型守备部队为主。对于外离岛人员的补充,则依役男具备中、高专长,或户籍设于外离岛,以及志愿选填分发为主。
国防部表示,1年役期义务役人员入伍完训分发外岛后,比照常备部队志愿役人员,可依训练流路于外岛实施驻地、专精及基地等完整训练,区域内教育训练资源可满足施训需求。
国防部指出,义务役役男服役期间,除可支领地域加给,也可依专长、职务及实际从事勤务支领相关加给;国防部强调,基于兵役公平原则,义务役役期不会因服役地域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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