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获刑5年

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17日宣判,被告王振华、周燕芬仅以“猥亵儿童罪”判刑5年、4年,引发舆论哗然。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官方微信消息称,2020年6月16日,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开审,庭审分两天进行、历时16小时。6月17日,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该消息传出后,在17日晚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两个当地新闻机构在微博上所做的民意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判罚太轻。在凤凰新闻所做的一项调查中,1.7万名受访者中有1.5万名表示对王振华的判罚太轻。

公开资料显示,王振华是新城控股前董事长、身价超过三百亿元人民币,曾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房地产商会会长、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等。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2019年6月29日,周燕芬带了两名分别9岁及12岁的女童入住上海普陀区一个酒店,两名女童的母亲是周燕芬的友人,周燕芬谎称带她们去上海迪士尼玩,骗得了友人的信任。

当天王振华在酒店,对9岁女童实施了犯罪,事后付给周女10万元人民币。事发后,女童哭着给江苏的妈妈打电话,女童妈妈王女士连忙报警并赶到上海。王振华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7月3日晚,王振华被刑事拘留。随后,王振华的儿子、董事兼总裁王晓松接管旗下企业,接任新城控股、新城发展控股董事长、董事会主席,王振华被免去董事长职务。

2019年7月10日,王振华、周燕芬因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被批捕。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