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变成真业主 售房赚140万

Domain网站报道,近日,悉尼一名地产开发商在持有一套房屋超过20年后将其以140万的价格出售,而他最初是“非法占用”获得了这套房产。

据悉,这套位于Ashbury区Malleny街六号的三房地产占地498平方米,前一位拥有者Henry Thompson Downie于1947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遗产代理人。当时住在这里的租客继续在那里住了51年,直到她去世。

1998年,当时还是一名房屋中介的Bill Gertos在附近拜访客户时偶然发现了这套位房屋。当时房子的女住户已经去世了,内部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得知这一消息后,Gertos便决定将房子据为己有。他称自己向律师询问过,并花了“一大笔价格” 给房子做了防水和加固,并更换了门锁,翻修了房屋,并将其出租出去。

2017年,Gertos申请登记成为“逆权侵占”(adverse possession),也称为“占居权”(squatter’s rights)土地的所有者。法例规定,如果占用至少12年,就允许申请人取得土地所有权。

悉尼地产
悉尼一名地产开发商在持有一套房屋超过20年后将其以140万的价格出售(图片来源:看中国)

为此,他还与Downie家族的一位后代对簿公堂,当时Gertos表示,愿意给Downie一家人30万澳元让他们放弃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申请,单被拒绝。2019年6月,Gertos在最高法院打赢了官司,正式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

去年7月,Bill Gertos将房屋推入市场,希望以149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但后来在拍卖中撤回。然后,这套房屋价格多次下调,并更换了地产中介,最近价格调低至142.5万。

 负责销售的Mint Property Agents公司的Paul Errichiello说:“当我们开始销售活动时,有兴趣的买家不多,但接近活动尾声时,有相当多的买家表示有意购买。”

他说曾收到很多买家对这个案件的质询,究竟新买家是否能保证拥有物业的地契。在官司中,原来业主的女儿和孙子声称他们是物业的合法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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