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天了,志愿者乌衣还没有消息

这是本人第二十九篇关于丰县事件的文章,也是第十三篇关于志愿者乌衣的文章。

第十二篇关于乌衣,可点击:21天了,志愿者乌衣还没有消息,我还能坚持发声吗?

第十篇关于乌衣,可点击:17天了,志愿者乌衣还没有见到律师 全天候关注乌衣

90后的乌衣第二次失联是3月1日晚上,3月2日早上被带走。从被带走到现在已经是第24天了。在这三周多的时间内,没有她本人直接或间接发出的任何信息。只知道是她在徐州沛县被监视居住。

不懂监视居住的网友,请自行百度:斯伟江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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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十篇关于乌衣的文章被@胡老狮 搬上微博,在持续扩散,最终转发3万,三万人全部都在寻找乌衣,然后,微博消失。根据央视新闻报道江苏调查组公报的那条微博转发26.8万,阅读量1.55亿,可以大致估算@胡老狮 那条微博转发3万,阅读量近两千万。但微博上微信公众号文章的阅读不计入微信公众号内的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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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发(无主持人)制作的#官方通报徐州生育八孩女子情况#的微博话题标签,阅读量在达到创纪录的近60亿后被消失。

昨天,朋友圈一位叫三少爷的剑(公众号:剑语诗话)90后的写手已经失联,事先留下了《对不起,我也要离开了》一文。

而他出于对我的保护而事先把我删除了好友。

乌衣2月18日(2月11晚失去自由)本来人已经放出,说明完全清白。徐州方便本来想好好教训教训她,但迫于省里成立调查组,赶紧把乌衣释放了。我怎么也想不通,仅仅因为乌衣说要去怒江,就违法了?就把她重新抓回去。

所有关注乌衣的是数以百万计的网友也想不通,乌衣究竟犯了什么法?有司说:寻衅滋事。而这是著名的口袋罪,对所有他们看不顺眼的人也许都可以套用?

徐州方面万万没有想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写进了3月5日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还引起了最高法、最高检和人大、政协代表的强烈关注。而这离乌衣3月2日二次被抓才几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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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的一位北京企业家郭总转发本人文章并提到:

他朋友的孩子在日本,上小学一年级时,就自己穿过红绿灯步行上学。

应该表彰和鼓励为铁链女发声的公民,当然包括乌衣。

如果徐州方面认真学习政府和两高报告,顺应民意,我想,应该会尽快再次释放乌衣。

郭总的表彰和鼓励建议非常有道理。有人就总结徐州丰县“铁链八孩女”事件所带来的可喜改变:

一个被拐女人在徐州的耻辱经历,换来全国范围内对被拐妇女儿童的清查和悬赏举报。面对亲朋好友和他人“买入”妇女儿童熟视无睹,将成为过去。

现在各地纷纷开始悬赏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线索,希望犯罪分子都被绳之以法。

2022年3月3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关于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7日,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9日,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0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1日,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1日,内蒙古阿拉善盟公安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1日,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1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举报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

2022年3月14日,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线索的公告

2022年3月14日,内蒙古库伦旗公安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5日,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相关线索的通告

2022年3月15日,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关于征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2022年3月17日,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关于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的悬赏通告

(名单陆续更新中)

另外,公安部决定3月1日–12月31日在全国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这里只收录了采取悬赏手段的地方,没悬赏的地方不代表没开展专项行动。(来源:顾惜之)

本人不是律师,仅仅是一位普通的共和国公民,而公民的权利受宪法保护。

宪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作为共和国公民,我们都应该把自己的公民的权利、责任当真,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

为了铁链女和八孩妈,我已经记不清熬过多少个长夜。

今后,我会继续用尽一切合法手段为乌衣的自由鼓与呼。

乌衣曾说过:如果我们也“消失”了,你们会替我们发声吗?

网友回复:会的,一定会的。

地球村公民占全喜

——2022年3月25日凌晨2点于庐山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庐山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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