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雜感之十二
今天繼續讀胡頌平的《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讀到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四日(星期日)的那段,是胡適先生談兒子胡思杜的,現摘錄部分,借他人之文,發心中之感慨:
……晚飯時,先生說:“今天是母親節,我們慶祝每位做母親的人,喝了這杯酒(醫生只許他喝20cc的酒)先生想起1946年坐船由美國回來的途中。那天是6月8(?)日,是美國的父親節,我想起我的二兒子思杜,我打了一個電報給他。父親節兒子沒有電報給我,倒由我打電報給他,他在印地安那大學讀書的。誰知他這個學期根本沒有上課,他把我匯給他的錢全部跑馬跑光了,還欠了一身的債。結果為了兩張支票的事,險些兒被警察找去了,後來有我的一位朋友把他救出來。他的兩個衣袋裡全是當票,一張是我給他的一架打字機的當票。這個兒子五尺七寸,比我高一寸,比大兒子高二寸,肩膀很闊,背也厚,比孟真(傅斯年——作者)的肩膀很闊,所以孟真特別喜歡他。後來他回來了,我也沒有責備他。”
適之先生晚年思子心切,言談之中時有提及,此乃人生難免。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蔣介石派飛機接走胡適時,胡思杜也許養尊處優慣了,不願意跟者走,表示想留在親戚家。他不肯走的理由是:“我又沒有做什麼有害共產黨的事,他們不會把我怎麼樣。” 胡適夫婦勸說無效,只好讓他留下了,母親江冬秀不捨,給他留下一箱細軟,供他結婚時用。這個在美國讀了八年書的青年,比他讀了幾十年書的老子要迂腐,他沒有做過害人的事,可是他忘記自己是胡適的兒子。

從胡適的回憶口氣中可以看出,胡思杜完全是一個紈絝子弟,腦子簡單,不學無術。我想他連《伊索寓言》中的“狼和小羊的故事”都沒有讀過,這隻故事用在這裡頗為恰當,恕我不厭其煩,抄錄於此,頗可玩味——小羊在河邊喝水,狼很想找一個名正言順的藉口把它吃掉,於是跑到上游,惡狠狠地指責小羊把河水攪渾了,使他喝不到清水。小羊說,我站在下游喝水,不可能把上游的水攪渾。狼見此計不成,又說你去年在背後罵我。小羊說,去年我還沒出生呢。狼生氣了,乾脆說,不管你怎樣辯解,反正老子不會放過你。
胡思杜不懂人生在命運關鍵時刻,邁出一小步,是決定命運一大步的道理。他不跟父母一起避秦是一錯;一九五〇年,他在華北革命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前身)“學習改造”,為了表示積極,將母親留給他的一箱細軟交給組織,還寫了一份思想報告,《對我父親——胡適的批判》,在香港《大公報》刊載,斥責父親是“帝國主義走狗及人民公敵”,表示要與之劃清界線,斷絕往來。胡適讀後,寫文章表示:“我們早知道,在共產主義國家裡,沒有言論的自由;現在我們更知道,連沉默的自由,那裡也沒有。”(此類惡行可能源於蘇聯,因為蔣經國在斯大林的威迫下,也寫過罵蔣介石的文章,表示要斷絕關係。此行在文革中更為流行,致使不少家庭,至今彌痕難合——作者)從政治氣候來分析,胡思杜寫批判父親的文章,雖是無奈,甚至被迫,但卻自我作踐,違背人倫,這是二錯;到了一九五七年,這個毫無悟性的胡思杜竟然飛蚊撲火,向組織提出關於教育改革的建議,就此劃為右派分子,加上“漢奸”、“走狗”、“賣國賊”之子等罪名,遭到無休無止的檢討和批鬥。陷入如此絕境,他於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在唐山上吊自盡,時年三十六歲,這是三錯,連下三步臭棋,最後自投黃泉,也怪不得別人了。
胡思杜的結局非常淒涼,因為被打入另冊,幾乎斷絕了所有親友,只和遠方堂兄胡思孟有些許接觸。他在給胡思孟的遺書中寫道:“現在我沒有親人了,也只有你了。你來了我一定不在了,找我的一個同事,他會告訴你我的一些情況。你是我最親的人了,現在我已經死了,你不要難過。你能吃苦,耐勞。我留下的六百多元錢,公債券二百多元,你的孩子若能上學的話,供給他們上大學。一個手錶也給你,留個紀念。希望你們努力工作,你的孩子好好學習,為社會主義立點功。”
胡思孟曾回憶道:“思杜也沒有女朋友,找不到對象。女方一聽他是胡適的兒子,是戰犯的兒子,都不願意了。”
這個連犯三錯的胡思杜,就這樣在人世間匆匆地消失了。
聯想起胡思杜的下場,不由使人對天浩嘆:嗚呼哀哉,天才的父親怎麼會生出如此弱智的兒子!
初稿於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二〇二六年十月三日修改於食薇齋(後續再即)
讀書雜感之十三
這幾天忙碌瑣事,只有晚上躺上下時,才有空看點閒書,這是幾十年養成的習慣,裝模作樣,借看書招徠睡意,至於讀進點什麼,那就天知道了,尤其是近年來,記性大減,前看後忘,所謂看書,只是無謂的消遣,但也算開卷有益吧。剛才繼續翻閱胡頌平編著的《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看到一九六一年七月七日(星期五)的一段:……下午,胡頌平問:“林語堂先生在《今日世界》上發表那篇‘五四運動’譯文裡,說曹雪芹寫《紅樓夢》沒有金錢的觀念;曹雪芹不是一邊寫稿,一邊拿去買米嗎?”先生說:“我在最近的那篇《石頭記》跋文裡不是說過嗎?在他那個時代還沒有賣稿子的事……”
這是一段關於說稿酬的事,胡適先生認為“那個時代還沒有賣稿子。”但筆者看過古人筆記,說唐朝韓愈代人寫墓誌銘,收取潤筆,這是最早的稿酬形式,適之先生的回答是否準確,我姑且不論,卻引發了我對當前中國出版稿酬的絮語。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國恢復稿酬,先是基本稿酬千字七元,沒有印數稿酬,後來基本稿酬提高到千字十元至十四元,如出書,印數稿酬也恢復了。我當編輯時就是這樣開稿費給作者的。據說我們的社長,因文革前在一張審批單上批了:“此吾老友,稿費從優”八字,而在文革中吃足苦頭。運動剛過,知識分子的餘悸未消,因此編輯們辦事也很謹慎,發稿酬要通過室主任和總編兩道關卡審批,決無弊端。我那時年輕,出筆勤快,常有報社和出版社來約稿,每晚筆耕,稿費收入頗豐。一九八八年出國前,我將抽屜裡的稿費單據略作累計,竟有三萬多元之巨,這在當時,已是不乎小數了。
但現在為國內的報刊寫稿,情況就不同了,就拿出書來說吧,以前出版社看中的選題,就安排出版,作者甚至還能拿到預付稿酬,出書後拿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利益有保障。而如今出書卻要作者自己買書號,書號價格昂貴,據說已漲到五六萬左右人民幣了,有的要作者包銷若干數,這真是世界出版史上未見之荒唐。深究原因,因為出版社的經濟情況不好,你想,出版社出的書,都要由黨官先“審讀”,你說黨官審讀過的書,長腦的讀者怎麼會買?出版社必然生計受困,難以維持。有些出版社為了保證不出政治問題,就回聘政治上可靠的“老法師”來把關。所謂老法師,一般是那些五、六十年代我黨培養的退休幹部,真是荒唐得很。
由於政治上的管卡,出版社出不了讀者要看的書,導致編輯們奉薪微薄,於是大家混日子,上班時發牢騷,說怪話,和我二十多年前在的時候差不多,只是現在發牢騷時說話大膽些。黨國真聰明,把賣書號的錢,用來養活凋零的出版社,不失是高明之舉。
說到報社的情況就更為糟糕,原本向我約稿的一家報社,我現在送去的稿子不登了,去電話問編輯,是不是有敏感詞彙。編輯回答不是,只是說等一等,沒有版面。一直拖著,直到無疾告終。後來該報社退休的一位編輯朋友告訴我,現在刊登文章不是拿稿費的問題,而是有向編輯送禮的潛規則,聽知情人士說,如今報紙的版面,是編輯的自留地,作者不交租金,文章休想見報。
新聞出版界這種情況,上級宣傳部應該是很清楚的,也許國家的腐敗面太廣,一時管不過來,抑或故意放縱,藉此可以讓文人們少發牢騷文章,減少噪音,苟得一時平安。
難吶,一個滿身長滿疥瘡的人,叫他往哪處搔呢。
初稿於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九日,二〇二六年十月三日修改於食薇齋(後續再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