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在推出的税改立法,澳财长吉姆·查默斯将在未来拥有最终的税务裁量权,决定哪些资产可以继续享受资本利得税折扣,以及房屋是否属于“新建房屋”。法律和会计专业人士指责称,赋予财政部长如此广泛的权力来决定税收方案的关键要素,会造成令人无法接受的不确定性。
工党正寻求取消50%的资本利得税折扣,转而采用与通胀挂钩的折扣,并引入30%的最低资本利得税,同时禁止新投资者对现有房产进行负扣税。加上信托相关改革(相关立法将在稍后出台),政府预计将从这些改革中获得超过800亿澳元的税收收入。
目前,议会调查委员会正在审查该法案,预计将于6月22日提交报告。专业人士猛烈抨击查默斯,指责他在数十年来最重要的税收立法中加入了创纪录数量的“部长裁量权”。他们批评政府仓促出台这些“考虑不周”的改革措施。
据澳洲人报报道,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税务政策负责人Jenny Wong表示,她在立法草案中发现了创纪录的九项部长级决定,“我从未见过一份法案中包含如此多的决定,而且这还不包括信托相关条款,这表明该方案的制定非常仓促。鉴于部长级决定无需经过同样的审查,这为进一步的修改留下了空间,也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增加。”
当被问及是否赋予自己酌情修改的权力时,查默斯6月1日表示,相关立法将按惯例进行。“立法中已有规定。立法分为不同部分并不罕见。”
K&L Gates 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合伙人Stuart Broadfoot表示, “我认为这反映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那就是他们没有准备好立法,也没有准备好细节,他们实际上是在试图强行通过一套未经深思熟虑的立法体系,”他说。“我猜他们现在有足够的政治空间来这样做,他们担心如果再等下去,他们就没有空间了。”
大律师John de Wijn KC表示,税收立法应该确定无疑,而不应该取决于部长的自由裁量权。 “不应该让部长自行决定如何实施,”他说。“这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公平的,税收制度越不确定,人们就越不愿意投资。我认为这恰恰表明,相关事宜并未经过深思熟虑。他们对豁免或边缘特殊待遇的处理方式也会扭曲经济行为。”
Corrs Chambers Westgarth 税务合伙人 Rhys Jewell 表示,税收改革将如何与其他系统部分相互作用尚不明确,这表明立法过于仓促,需要部长酌情决定后续的修改。
“我认为我们目前的情况相当令人不满,”Jewell 说。“有些领域的问题拟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通过相关部长制定的立法文书来解决。我怀疑这是因为立法文书似乎比提交议会的法案受到的公众监督要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