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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馆员受伤

中台斐济爆发冲突 双方从寻求司法到各说各话

两岸关系日渐紧张之际,中国与台湾在太平洋岛国斐济爆发了一场引起多方关注的矛盾。双方外交官发生了肢体冲突,并互相指责对方动手。中国和台湾都表示,各自的官员在打斗中受伤,并要求斐济警方进行调查。不过据台湾自由时报报导,在斐济外交部居中斡旋下,中方已在台方提告前撤告,使事件告一段落。而台湾虽已经向斐济完成报案手续,但也不会提告。就目前的进展来看,双方似乎都在为事件降温。 据中央社报导,这次冲突发生在10月8日,当时台湾驻斐济商务办事处在斐济首都苏瓦的太平洋酒店举行庆祝“双十”的国庆酒会,并且宴请了约100名宾客。 中国和台湾在就事件进行描述时各执一词。台湾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称,中国驻斐济大使馆两名馆员企图擅闯会场并且拍照搜集宾客资料,在台湾驻处人员劝阻时还暴力相向,致台方人员头部受伤送医,甚至还诬赖是遭台方人员攻击。台湾外交部表示,受伤的台湾外交人员曾出现轻微脑震荡现象,现已出院,身体已无大碍。 台湾外交部强调,中华民国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台湾驻外各馆处皆于“双十”国庆期间举办国庆酒会,此为多年来惯例,与其他国家做法并无二致,中国政府无权干涉。外交部对中国外交人员粗暴的行为予以严厉谴责。 中国官方则称:“当晚,台机构人员对在同一酒店公共区域正常执行公务的中国使馆工作人员发起言语挑衅和肢体冲突,造成一名中国外交官身体受伤、物品受损。”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反驳称,台方“贼喊捉贼”,称“台湾在斐济根本没有什么所谓‘外交官’”。这位屡次发出战狼言论的发言人还说,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任何利用台湾问题挑拨中国同太平洋岛国关系的图谋都是不可能得逞的。” 事件发生在8日,但拖了10天才被外媒曝光,从中能看出有意低调处理此事的台湾政府。据苹果日报报导,台湾蔡英文在第一时间就知晓事件,也找了国安团队来研拟,席间还有行政院长苏贞昌,不过因为国庆讲稿涉及两岸与外交议题,所以决定先不让斐济的外交事件曝光。 BBC援引评论称,台湾对没有正式建交国家的外交方式一直是,“低调,不张扬”。尤其这几年,在北京压力下,台湾在太平洋失去了许多邦交国。但是若有意外,引起台湾岛内不满,台湾也采取强硬态度回应中方,譬如此次事件。 而中国施压当地政府的举动一直不断。但凡台湾举行各种大型活动(譬如国庆晚会),双方互探参与者背景都时有所闻。 此次事件令台湾朝野出奇一致的谴责中国外交官的行为。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国民党主席江启臣、外交部长吴钊燮、民进党发言人谢佩芬纷纷批评中国战狼外交是“流浪外交”、“疯狗外交”、“令人反感”。 台湾民进党立法委员王定宇在社交媒体称:“没想到中国驻斐济使馆竟然说是‘台湾挑衅,导致中国一名外交官受伤’。中国这回真的是……无耻到可笑了,中国二名人员跑到台湾办理国庆酒会的现场‘被挑衅’吗?没人邀请,中国二名人员自己跑到台湾办理活动的地方‘被伤害’吗?‘疯狗’跑到别人家咬人,还怪别人挑衅喔!” 被称作叼盘侠的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则猜测,台湾方面隐瞒了细节,“否则中国大陆外交官都挺文雅的,怎么会轻易把台湾人打成‘脑震荡’呢?” 如今两岸除了还在继续口水战外,对寻求司法途径已不再提。对此,台湾的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副教授黄介正向《苹果日报》表示,中国已经撤告、台湾外交部也不提告了,表示双方都有意和缓事件带来的情绪对立,以“态度严正、适度降温”的原则来应对,后续发展应不至于出现太多对立的情况,尽量不挑起敏感神经。

“斐济事件”为何以低调方式淡化处理—谈外交承认的重要

台湾媒体今日新闻报导了一则发生于十天前的旧闻:  “两名中国外交人员8日企图闯入我驻斐济代表处国庆酒会情搜,遭阻挡时竟动粗,导致我方人员轻微脑震荡送医。但斐济警政发言人奈索罗(Ana Naisoro)今天说,警方只有收到中国大使馆报案,中方称遭台北办事处人员殴打,目前正在调查中。”  根据外电报导,台湾外交部已向斐济外贸部提出官方抗议,这是正常国家都应该要做的事。接下来的难题是,斐济警方受理中国报案后,是否会对被台湾驻斐济贸易办事处的人员发动一般的刑事调查?这就牵涉到台湾驻斐济人员有无外交豁免权 (diplomatic immunity) 的问题了。  只有外交豁免权才能使台湾驻斐济贸易办事处可以主张拒绝接受斐济警方可能的刑事侦查行为(包括为单纯厘清事实的讯问), 一般商务领事主张的领事豁免权 (consular immunity) 都无此种完整的功能。我个人强烈怀疑台湾驻斐济贸易办事处的人员享有免税待遇以外的领事豁免权,更遑论完整的外交豁免权,这或许是台湾外交部主动释出斐济希望淡化处理的原因。  至于台湾立法委员要求外交部一定要提告,这就是贻笑大方的反应。先不论中国肇事人员可能主张外交豁免权(这当然取决于涉案两人是否列入中斐双方所同意的外交豁免权涵盖名单人员之列),台湾主张是主权国家居然要自己的外馆人员因执行国家所赋予的任务所遭受的伤害置诸于斐济的司法管辖权之下,真的是没当国家很久了,公私不分。  台湾当然要对中国报复,这是追究后者国家责任的一环,但有个界线、不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因为这将伤害外交人员人身安全,而确保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是国际外交法中的红线。这是为什么谈国际法体系因个别领域高度发展导致碎裂化 (fragmentation),国际公法中有关国家责任一般原则 (general principles) 是否还有通则性地位的论辩时,diplomacy被认为是少数(即使不是唯一)的 self-closed regime,因为国际外交法的实践一直有异于国际公法中有关国家责任的一般原则。  那台湾怎么办呢?外交部第一时间的官方抗议是正确的第一步,接下来就牵涉到有关国际法上有关 diplomatic relations 领域中有关国家责任 (state responsibility) 追究的独特制裁制度 (santcions)。正式抗议之后,台湾应该进一步要求斐济将涉案中国驻斐济两人列为不受欢迎名单,由斐济政府要求派遣国(中国)将两人调回,当然斐济会不会答应又是一回事。  如果斐济拒绝台湾的要求,台湾可以对于斐济进一步主张国家责任的追究吗?因为这个双十酒会 (National Day reception) 据报导是在某个旅馆举行,而非台湾驻斐济贸易办事处,所以台湾无法对斐济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或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有关驻在国(斐济)对于派遣国(台湾)使馆与领馆的保护义务,主张相关的权利,先不论作此主张还将牵涉到一个国家(台湾)有没有被相对国(Fiji)正式承认的问题。  那么要问的是,堂堂所谓的“国庆日”酒会为何不在台湾驻斐济贸易办事处举办,而要在私人旅馆进行?场地太小吗?桌数摆少一点,该到的贵宾都到了就行了。说穿了,还是有没有被承认的问题:如果真在办事处举行的话,不论是不是闭门酒会,斐济政府部长级官员或各国驻斐济正式外交人员(美国与少数国家想必会是例外)应该通通不会现身了,所以在斐济官方的眼中,十月八日的事件,就成了中国外交人员在某一私人场合的纠纷了。接下来国际法之下,斐济政府会怎么做就很清楚了,这或许就是台湾外交部次长所说的“这件事情的复杂性在表面上可能没办法看出来”吧……  以低调的方式淡化处理,说得云淡风轻,背后却是一个不被承认之国在没有外交承认下的现实哀愁。  (※作者为英国华威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授宪法与国际法,全文转自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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