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深圳盐田区看守所
8月偷渡台湾失败的12名港青遭拘留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已近一个月,情况仍然不明。他们的家属9月20日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呼吁警方莫沦为传声筒,应主动调查中国海警是否越界执法。 综合媒体报导,这12人的家属认为,这件事不仅涉及12名港人,也涉及到香港公众利益,因此于20日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同时向港府提出三个要求:其一,香港警方应该交代这12人被中国海警拘捕的日期、时间、地点、过程,并交代过程中有否出现伤亡;其次,中国海事处应提供事发当日的船只雷达纪录及要求中国海警提供事发当日的巡逻路线及位置;最后,要求香港政府派员以会面或通话亲自确认12人的现况,并确保家属委托的律师能与12人会面。 被扣押港人郑子豪的父亲质疑警方早已掌握他儿子的资料。郑父说,因为8月底时他曾因儿子失踪向警方报案,当时警方随即展示他和儿子在通讯软体中的对话纪录,内容指儿子要“出海钓鱼”,因此不受理案件。 另一名被捕港人李子贤的父亲则表示,即使目前未能与儿子见面,也希望有相片或信件确认他的状况。 港警撇清 官方说法“助纣为虐、可耻至极” 对于家属的报案,港警20日回应称,12名港人被大陆执法部门拘捕,行动与港警无关;警方并强调,12人在大陆水域被捕,大陆公安并无跨境执法,水警雷达记录无显示大陆海警船进入香港水域。 此前,有多名家属委托大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皆不得其门而入。 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在19日接受香港无线电视台(TVB)专访时称,这12人被中国以“偷越国境罪”扣押,已按中国官方提供的名单,各自选了两名律师。但家属质疑此说法,并强调拒绝“官派律师”,要求当局让家属委托律师为当事人辩护。 协助家属的立法会议员朱凯迪指出,允许这12人与私人委托律师会面是最基本的人权保障,李家超的说法代表港府完全接受官派律师,“这是助纣为虐、可耻至极”。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HCHR)18日也在推特发文,敦促中方确保12人的辩护权,让他们自行选择律师。 家属在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之前,曾于9月12日提出四点诉求:拒绝官派律师,让委托律师与拘留者会面;提供合适药物予拘留人士;准许拘留人士致电家属;要求港府确保港人权利,立即接12人返港。但中国与香港官方均未正面回应,仅借词推卸责任。 12名港青于8月下旬试图偷渡台湾时遭中国海警截获。据报导,这12名港人中包括被指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其馀11人多是参与“反送中”运动的抗争者。 而这12人中有3人需定时服药,其中2人有忧郁症,另一人有哮喘。目前因家属委任的律师皆无法会见当事人,因此只能告诉看守所药名,再由所方找医生配药,恐出现人员用药困难。
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不断有港人出逃香港,近期有17名港青选择偷渡到台湾。不幸的是,其中12人在途中遭到中国海警截获,送往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居留,被剥夺会见律师的权利,迄今音讯全无;而另5人虽成功偷渡到台湾,也被台湾扣留了近2个月,但联络管道并未中断。 据中央社报导,被扣押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的12名港青的家属,于9月12日下午会同香港立法会议员朱凯迪、涂谨申举行记者会,发表声明提出四项要求:拒绝官派律师,让委托律师与拘留者会面;提供合适药物予拘留人士;准许拘留人士致电家属;要求港府确保港人权利,立即接12人返港。 声明指,家属循正式途径委托中国大陆律师前往看守所,但迄今已有六名家属委托律师被拒绝安排会面,中方更声称拘留人士已委托“其他律师”,意味著当局全面封锁12人的消息。 家属说,12名港青于8月下旬试图偷渡台湾时遭中国海警截获,20多天以来音讯全无,而港府未提供任何实质协助,因此决定挺身而出,表达上述四点要求。 被关押的12人中,有3人需定时服药,其中2人有忧郁症,另一人有哮喘。目前因家属委任的律师皆无法会见当事人,因此只能告诉看守所药名,再由所方找医生配药,恐出现人员用药困难。 5偷渡台湾港青可以见律师 陆委会拒对个案说明 而对于成功偷渡台湾的另外5个人,虽然情况比上述12人好,但仍然被台湾当局扣留中。 媒体工作者钟圣雄12日在脸书发文说,5名香港“反送中”抗争者在7月18日经东沙岛抵达高雄,迄今已被扣留近2个月,除不能向父母报平安,也无法会见协助抗争者的律师及人权团体;文章强调,需要帮助的远不只这5人,台湾需要建立一套更明确的援救机制来帮助这些政治难民。 对于钟圣雄的说法,陆委会同日晚间以书面形式应询回应指,希望外界勿作不必要揣测,政府也不会针对个案加以说明。 陆委会认为,外界流传的各项讯息,或有其特定目的,恐对整个机制或个人造成伤害,政府对港人已设人道援助机制,符合条件者都会给予必要的人道援助。 这5人是否如钟圣雄所言,不能向父母报平安,也无法会见协助抗争者的律师及人权团体?据中央社得到的消息指出,这5名港人确实被扣押,尚未有获释消息,但相信其处境不至于为被“软禁”,5人保有会见律师等基本权利,未如外传的被中断联络管道。 援助在台抗争者是各方一致目标 受反送中运动及港区国安法上路的影响,台湾成为港人出逃的目的地之一。目前选择偷渡的抗争者,多是在香港被“法庭保释”并没收护照,或遭通缉的人士,他们无法合法出境,也就不可能以合法途径前往台湾。 而台湾各方对于非法入境议题,是否该制度化援助机制,和对“援助”的定义,都有差异。据熟知内情人士指出,包括批评者在内,援助在台抗争者是各方一致的目标,因此,各种相互指责为“内鬼”或爆料的言论,都应到此为止。 钟圣雄12日向中央社表示,偷渡来台的港青无法以签证延期等方式留在台湾,因此,他认为须有“难民法”或“香港澳门条例”第18条(因政治因素寻求庇护)的施行细则等相关规定,才能有更明确的机制来协助这群港人。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施逸翔12日也表示,政府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难民援助机制,才能提供来台寻求庇护者完整的保障;将援助机制制度化是为了避免未来香港议题退烧,或政党轮替后,原本政府采取的“弹性”反而成了“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