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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看守所

12港人案 李子贤母亲探监:儿子状态不错有说有笑

被指偷越边境而于去年12月底被深圳盐田法院判刑的港人之一李子贤,其母日前在脸书贴文表示,已成功到盐田看守所探望儿子,期间“有说有笑”,儿子“充满正能量”,将于3月22日刑满。 综合媒体报导,李子贤母亲1月31日在脸书表示,她早前到深圳盐田看守所与李子贤会面一次,另有一次视频探望,目前已返回香港。 李母说,李子贤好好的,会面过程有讲有笑,儿子“都充满正能量”。李母引述儿子表示,今年3月22日将刑满出狱,会在“移交的地方”等他回来。 李母指,儿子希望收到宠物猫的相片和部分歌曲的歌词,因此她印了猫图片和几首歌词要给李子贤,当中包括已故歌手张国荣的作品《沉默是金》以及台湾歌手周杰伦作品《麦芽糖》。李母表示,现时已回港。 12港人案中,除两名案发时未成年的黄临福、廖子文获不予起诉移送回港外,其馀10人被判刑7个月至3年不等。其中遭监囚7个月的李子贤母亲、大姑姐,以及郭子麟母亲,早前到深圳探监前于1月25日完成21天的检疫期。 据立场新闻报导,1月25日当天早上10时,李子贤母亲即到盐田看守所探监,母子俩隔著玻璃窗打电话,为时一小时。李子贤担心母亲惊恐症发作,又询问家人身体状况;李母则表示,儿子的湿疹症没有复发,比以前胖了一点。

多名律师收到司法局通知 要求禁止代理12港人案

今年8月,12名港人试图搭船偷渡前往台湾途中,在大陆水域被广东海警拘捕,随后被关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至今。港媒28日报导称,至少有5家大陆律师事务所接到中国司法部通知,禁止律师代理12名港人的案件。 据香港电台及苹果日报报导,部份律师事务所收到当地司法局口头转达的禁令,指律师不准代理12港人案,即使已经代理的也必须解除代理,退出案件。司法局官员称禁令来自司法部。 一名来自华南地区的代理律师表示,基本上12港人案所有律师都已被约谈和要求退出,“(当地司法局)告诉了我们是全国一盘棋,所有地方都在要求律师退出,不是一个地方的事情”。他被当局以吊销执照威胁退出,估计很可能到侦查期结束后,就不能接受下一阶段的委托,“可能需要其他律师接手,分散风险”,但强调会坚持到无法坚持为止。 另有一名上周到过深圳的律师对苹果日报表示,他至今已被当地司法局约谈了五次,上周去深圳前已被警告,称去盐田看守所的话就要后果自负。他从深圳回来后又收到司法局电话,“问我去深圳做了甚么事、具体内容,然后建议我退出”。他又指,虽然司法局人员没有明确指出是司法部下令,“但逻辑上只可能是司法部,能这样大规模要求所有律师退出”。 除了司法部门施压外,律师亦要面对来自国保、公安的压力,除了要求他们退出案件,亦禁止律师接受传媒访问。据指最少有六名律师被迫退出,但协助家属的有关方面随后补齐律师,目前12港人委托合共14名律师。  另外,上周四受家属委托的五名律师,再次到广东深圳盐田区办案单位依法控告,投诉盐田当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拒绝接收家属寄送的衣物等,但暂时未获单位任何回复。盐田区检察院9月30日正式批准逮捕12人,根据大陆刑法规定,本案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即11月30日前公安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2名已被批准逮捕的港人包括李宇轩和张子贤,全部是“反送中”支持者,偷渡前曾被港警拘捕,所涉罪名包括违反港区国安法、暴动罪、藏有武器等。

12港青遭拘押超过1整月 情况仍不明

8月23日偷渡台湾失败的12名港青遭拘留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已超过一个月。按照中国法律,深圳公安如没有其他原因,最晚应在9月23日(拘捕满一个月)决定是否提请深圳市检察院逮捕12人;检察院则最晚得在10月1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过目前被捕的12名港人仍无音讯。部分港人家属23日再次委托大陆维权律师看望亲人,但还是未获准。  据香港电台报导,4名律师上午代表香港家属前往盐田看守所看望受委托的当事人,这些律师是梁小军、范标文、吴莉及宋玉生,他们都曾经处理大陆维权案件。  看守所方面告诉这些律师,各当事人已经聘请两名律师,拒绝予以探访。  自12名港人被捕后,家属委托的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均未能成行。  9月20日,12名港人的家属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家属认为,这件事不仅涉及12名港人,也涉及到香港公众利益,因此于20日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同时向港府提出三个要求:其一,香港警方应该交代这12人被中国海警拘捕的日期、时间、地点、过程,并交代过程中有否出现伤亡;其次,中国海事处应提供事发当日的船只雷达纪录及要求中国海警提供事发当日的巡逻路线及位置;最后,要求香港政府派员以会面或通话亲自确认12人的现况,并确保家属委托的律师能与12人会面。  对于家属的报案,港警20日回应称,12名港人被大陆执法部门拘捕,行动与港警无关;警方并强调,12人在大陆水域被捕,大陆公安并无跨境执法,水警雷达记录无显示大陆海警船进入香港水域。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22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被记者问道:按大陆法律当局最迟23日要公布会否逮捕或起诉12名港人,并问及港府是否就此与大陆当局交涉,林郑强调这不涉及两地的交涉问题,因港人是在大陆管辖区内犯法,故要率先以大陆法律处理。她表示,目前仍未知大陆会如何处理有关案件,或会检控然后上庭、惩治,或不检控。她重申,但当大陆处理完后,港府会以一贯做法安排接他们回港,因为他们仍有香港案件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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