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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RCCC)成立于1988年,隶属于北京大学。在百度百科的介绍页面里,把北大国研中心定位为:机构性质是中立的、非赢利性的的学术研究机构,奉行科学性第一的宗旨。 网络图片 这间机构近二十年来,与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马丁·怀特(Martin K. Whyte)的研究团队合作,持续开展中国社会如何评价不平等现象的实证研究。怀特教授在退休前(2015年退休),2004~2014与国研中心一起进行了三轮社会调查;最新的一轮则是在去年(2023年)进行。 纵向对比的调查结果,揭示了中国社会在悄悄发生的一些变化,耐人寻味,也值得引起重视。 网络图片 在前三轮(2004~2014)调查中,中国受访者在回答人们为什么会贫穷时,“缺乏能力”和“缺乏努力”均位于前三位,明显是倾向于内归因。这可以理解成2004~2014年,社会对于贫穷的看法起倾向于归咎于个人因素,能力不够或者努力不够。相对地,认为贫穷是因为“机会不平等”只排第六位(2004);认为贫穷是因为“不公平的经济体制”只排第八位及以下。 但是,在去年最新一轮的调查结果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认为贫穷是因为“机会不平等”的上升至第一位;认为贫穷是因为“不公平的经济体制”的上升到第3位。相对地,认为“缺乏能力”的下降到第六位;认为“缺乏努力”的下降到第五位。 网络图片 这组数据的细微变化意味着什么? 首先,它能够解释为什么现在更多的人会选择“躺平”。当人们普遍认为影响贫穷是因为自己可掌控的因素(能力、努力),这在心理学里被称为“内控型”,那么人们就会致力于积极地提高自己的能力,付出更多的努力。但是,当人们不再认为能力和努力是影响自己贫穷的主导因素,那么人们就不会那么积极地提高能力,付出努力。 同时,认为影响或者导致贫穷的主导因素是“机会不平等”或“不公平的经济机制”,而这二者是自己不可能掌控的还因素,这就被称为“外控型”。外控型的典型行为不是通过提高能力、付出更多努力来改变贫穷的处境,而是倾向于抱怨、愤怒,表达不满。 从现象上看,现时代相比于十年前、五年前,选择“躺平”的人越来越多。 与人们为什么贫穷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人们为什么富有。调查的数据结果纵向比较也耐人寻味。 网络图片 2004年,这个问题排在前四位的因素分别是:能力和天赋、受过高等教育、人脉关系、辛勤工作。其中,2004、2009、2014前三轮调查,人们都倾向于认为”能力和天赋“是致富的最主导因素。2009、2014年的两轮调查,”辛勤工作“也被看作是致富的次主导因素。 2023年最近一轮的调查中,”人脉关系“上升为第一位,“富裕家庭中成长”上升到第二位。这反映了人们普遍认为致富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人脉和家境。权贵朋友或者家境富裕才是致富的主导影响因素。第二、三轮调查排在前两位的“能力和天赋”、“辛勤工作”分别掉落到第四、第五位。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致富影响因素是“受过高等教育”,四轮调查逐轮下降,2004年位居第二位,接下来的三轮分别三、六、七,人们越来越不相信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是致富的主要影响因素。换句话说,读大学的性价比越来越低,对于提高社会经济地位,读大学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网络图片 从数据来看,2004~2009是相对淳朴的时代,人们普遍认为能力和努力是摆脱贫穷的有效途径;而富有的人除了能力还需要点天赋,他们大多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以及辛勤工作。或者换句话说,那个时代的人对“不平等”没那么敏感,他们更相信事在人为,不那么怨天尤人。 2023年相比于第三轮调查又间隔了9年,中间横亘了三年疫情。再次启动的调查显示出,人心在发生悄悄的变化。相信事在人为的比例越来越少,人们反而更相信能力和努力以外的因素在影响乃至决定着贫穷或还是富有。机会的不平等,社会经济体制的不公平成为具有感知显著性的贫穷主导因素。 这样悄悄的人心变化会对未来带来怎样的影响?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证明,面对贫穷,不同的归因会影响人们采取不同的行动。内控型的归因,人们更可能付诸努力,积极地试图改变贫穷的处境;外控型的归因,人们除了抱怨,则很少付出努力去改变。 这样,社会经济就可能陷入不同的循环漩涡之中。当人们更多地倾向于努力,那么经济就更可能向好,个人摆脱贫穷的概率也就越大。反之,当人们更多地倾向于抱怨而不是努力,那么经济就难以向好,个人摆脱贫穷也就越渺茫。当然,这仅限于社会大体公平的前提下。 如果人们感知到的不公平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更多的人不仅会躺平,而且还可能陷入习得性无助。也就是说,当社会出现转机,个人努力能够奏效的时候,习得性无助的人们仍然会继续躺平。 静水潜流。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唐师三百手
日前,福州弑母案的嫌疑人吴谢宇、重庆姐弟坠亡案的嫌疑人张波、叶诚尘同日被执行死刑。这两件轰动一时的案子终于落幕,然而相关的争议仍远未平息。 提到这几个凶手,网上的舆论常常将之称作“恶魔”,造成如此人伦惨剧,可见其内心残忍无比,而之所以做下这样的大案,只是出于极端的个人私利——许多帖子都骂他们是“精致利己主义者”。 像这样的解释确实很吸引人,因为它为急于了解真相的公众提供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答案。然而,这个思路其实是循环论证的:“坏人之所以干下坏事,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坏人。” 更不幸的是,这会阻碍人们对这些案件的社会成因进行深入反思,何必呢?既然这只是偏离社会规范的极端个案,那么对公众来说,需要做的只是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在人群中预先识别出这样的坏人,免得自己下次遇到倒霉,不然还能怎样?当然,这些害群之马一旦暴露,就要将他们坚决清除出去。 根据《社会性动物》一书的观点,这种“人格倾向论”其实是有问题的: 社会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发现是,人们倾向于通过赋予过错者某种性格特质来解释其令人厌恶的行为,比如“精神病”、“虐待狂”或“邪恶之人”。大多数人,会在无意之中自发地这样去做,通过这种方式对各类信息加以组织和分类,从而获得对事件的控制感。 这种有关人类行为的人格倾向论基于以下假设:做出疯狂举动的人一定拥有某种疯狂的人格,做出愚蠢事情的人一定是愚蠢的,只有邪恶的人才会做出邪恶的事情,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善良的,诸如此类。 这样的思考方式颇能迎合人们的想法,因为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把那些做坏事的坏人和我们这些“好人”区分开来。当我们想到令人厌恶的行为时,这种想法给我们以安慰——因为,作为好人,我们绝不会那样去做。 书中更进一步指出:“人格倾向论会令我们自以为是,按照这种假设,我们在外部压力下是无懈可击的——而事实上外部压力往往会导致我们做出愚蠢、疯狂或残忍的举动。这种假设使得人们不再关注环境的改善,而是狭隘地去关注人格。” 不仅如此,值得补充的是,这种思维倾向很容易让人倒向“有罪推定”,理由很简单:“坏人”和“好人”不一样,如果被认定为坏人,那么怀疑坏事是他干的,又有什么不对?如果还有什么蛛丝马迹能印证这种怀疑,那这就是板上钉钉了。 网络图片 不管这些人怎么可恨,有一点是事实:他们在犯案之前,没有前科,像吴谢宇甚至看不出一点“心术不正”的迹象——别说我们了,连最了解他的母亲岂不都毫无察觉?在犯事之前,他们看着可也不像是“坏人”,那又有谁知道我们周围那些平日里很正常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要说“残忍”,那也是个笼统的说法,在不同的事件中可能相去甚远。张波、叶诚尘的残忍,本质特征是“无情”:对张波的两个孩子,他们看起来毫无共情能力,仿佛他们需要新生活,旧家具就要统统扔掉。然而对吴谢宇来说,他对母亲则有着极深又极复杂矛盾的感情,恰在另一个极端,他的残忍,是意识不到母亲乃是和自己不同的另一个人。 不过有一点,是他们共同的,那就是他们在试图摆脱一段亲密关系时,都采取了最极端的手段。世人无法理解他们怎么能下如此狠手,是因为我们普通人都受到了一系列制约:“虎毒不食子”的文化心理;弑母的重罪当然更为社会所不容;更不用说,“杀人偿命”的铁律和法律的惩罚手段。然而,所有这些,在他们这里都失效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制约在他们这里是怎么在心理上被突破的? 这是单纯的“生性残忍”无法解释的,因为就算残酷无情的人,也未必愚蠢,如果明知事发后自己也会被处以死刑,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以吴谢宇来说,弑母之后固然花天酒地了一阵,但就算没被抓到,自己的人生也肯定是毁了,难道这么简单的现实他都预见不到吗? 顺着这个逻辑想下来,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关键点:这些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极端举动,是因为他们在处理矛盾冲突时,想不出别的办法,而把杀人看作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张波与前妻已经协议离婚,女儿归前妻,儿子归他,但叶诚尘仍一再说无法接受他有孩子,逼迫他“处理”掉。也就是说,哪怕孩子送人,她都不能接受,因为她要的是对方绝对属于自己,仿佛人生重启,之前的全部清空。这显然是蛮横的无理要求,问题是张波竟然无条件答应了。 吴谢宇弑母的动机虽然复杂隐蔽得多,但至少从事后来看,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想要摆脱母子的粘缠关系,至少有不止一条路可走,然而他却选择了最具毁灭性的弑母一途。 也就是说,这些人在面临问题时,反应模式都很僵化,不会理性权衡不同方案的利弊,甚至想不出替代方案,却选择了最高风险的零和博弈。换言之,在他们心目中,很多事都具有绝对属性:要么全有,要么全无(all or nothing)。他们不接受妥协、理性计算利弊,而孤注一掷赌一把。 像这种心态,可不只是他们才有,实际上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普遍存在,甚至是许多人解决矛盾时的典型处理方式。我这么说,当然不是同情这些犯下罪行的人,他们理应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我想说的是:仅仅把他们视为异类和“坏人”,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的震慑和严厉打击当然是必要的,但我想,从社会层面来说,要降低这类事件,除了“堵”,还需要“疏”:让所有人明确自己行为可能遭受的后果,不抱侥幸心理之余,也得让他们知道,解决问题完全可以有代价更小、更理性的替代选择,没必要采取那种极端做法。 当然,要杜绝或许不可能,但我相信,社会条件的改善才是根本。想想看,所有前现代社会几乎都是暴力泛滥的,而我们之所以能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法治的逐步完善,使得现代人开始理性地意识到,用暴力去达成目标是得不偿失的,完全可以有其它和平手段可以选择。也只有这样,才有进步。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维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