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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县公安局

亏本的女辅警

反腐奇兵、连云港女辅警许艳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敲诈的新闻确实很劲爆。但仔细读完之后,觉得这和国产传统的“仙人跳”还不尽相同,狗血的地方有过之而无不及,细细解读简直有让人前列腺发炎的危险。 我们都知道辅警严格的说,在公安序列中只能算合同工。他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在上级划拨的财政经费中自行安排的。在行政编、事业编、工勤编之下,地位不会太乐观。从职场层级的角度,人脉是肯定局限于底层的。但许艳这个小姑娘19岁加入辅警,23岁案发,4年间居然睡了2名公安局副局长、2名派出所所长、1名小学校长、1名机关工会主席、1名医院副院长还有2名无职级公务员。 虽然说都是在行政体制之内,但层级和行业跨度之大,显然超过了一个20出头的姑娘的活动范围。从正常的公务接触的角度,许艳是做不到的。唯一能够设想的可能就是,她作为一个花瓶,能够经常得到陪侍官场的觥筹交错的机会,进而得以搭上了各色人等。一个19岁的姑娘,被招入辅警,实际的工作可能啥都没干,成为专职陪酒陪睡。在这过程中洞悉了公务人员贪腥却怕事的普遍心理,继而把先献肉体再勒索的“仙人跳”发展成为事业也就不足为怪了。如果没有案发,也许还有其他的许艳正在前赴后继、奋发图强。仅仅把脏水泼给她们,就像骂苍蝇不铲粪堆一样。 试想一下,如果许艳不是地位卑微、无法擢升的辅警,而是正式编制的警察,位列体制内公务员,那么陪睡换来的可能就是“日后提拔”——比金钱更管用的权力,而不是还要用“仙人跳”这种老掉牙的招数来谋财。那么这种交易永远不会被发现,官场依然会其乐融融。 这样的粪堆,恐怕不是一天两天,一团两团。道貌岸然的政坛恩客们都需要这样的花瓶,只不过没料到花瓶碎了割了一地狗血。 更狗血的还在于,对比涉事的两份判决书,我们还可以看出许艳的事发,很可能跟她与其中一个恩客,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相兵案发有关。刘相兵在2019年6月被查,随即牵扯出许艳。他把一个讹自己的姑娘抛出来,作为受贿的某种动机解释,实在不愧是老江湖。 可笑的在于,刘局长已经在2016年被许艳敲诈了一回,居然在2018年、2019年再次上钩,这个智商也是十分感人的了。裤腰带松到就算被讹也在所不惜的水平,到底是来源于权力的自信还是财富的底气? 诡异的还在于,刘相兵前后被许艳讹了128万之巨,但是在关于他的受贿认定中,说他在2013年至2019年,共受贿74.6万元。刘局长收的居然还没有被讹的多,亏空53.4万。这自掏腰包没理由吧?个中精彩只能看官各自想象了。 我查了一下事发地连云港灌云县的工资水平,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就业人员年均工资65435元。我们就算2013年就是这水平,那么刘局长要弥补亏空53.4万,相当于要多挣8年的工资,他一定是含辛茹苦挣了加班费,很感人。 利用公权谋私,痛惜“对不起给我荣誉的组织”的刘局长仅仅被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利用肉体谋私,敲诈了370万许艳,则被判13年,不仅要全部退赃,而且重罚500万…… 不知道年轻的许艳拿什么来罚,再睡9个估计也睡不出来。在一地鸡毛之中,那些睡过她的恩客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石头,在另一场酒席中,满怀期待的窥视下一个许艳。 (全文转自作者脸书)

江苏女辅警睡多位公职人员后索要钱财 反被告敲诈勒索

在中国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情妇、小三是官场反腐的先锋。不少贪官的落马都是因情事败露引起,最近中国官场又上演了一场淫官现形记。江苏一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2021年3月12日,微博用户@媒律圈转发了一封《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据文书披露,被告人许艳,女,1994年10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回族,大专文化,原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住江苏省灌云县。因涉嫌犯敲作勒索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据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指,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许艳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文书还列举了9位不同“受害者”的职务和被敲诈的金额,其中不乏副局长、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这样的地方官员。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罚金限于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追缴被告人许艳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包括已退出的人民币50万元)。  这封判决文书在网络热传后,也引起了事发地官方部门的高度紧张。网友“何光伟”在朋友圈说:“我因在微博发这个判决书,接到当地警方电话让我删。我拒绝删除,理由是这么好的判例要让每个人学习,这对依法治国有帮助。电话里的警官自己都笑起来了。”  北京张新年律师吐槽说:“自己在微博里转了下这份判决书,两三分钟后就接到一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连云港警官,希望张律师能‘下架’这份判决书。”  不过,这位律师也对警察进行了四分钟“说服”,委婉拒绝删帖要求,建议警官紧急向领导汇报不要再给网民打电话删帖,以免引发恐慌。相关录音也在网上疯传。  事件持续发酵后,官媒和相关部门也相继发声。3月12日晚,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7名涉案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被处分。同一天,江苏灌云法院回应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刑事判决书: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此外,新华社也发文称:“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据灌云县坊间流传:为了能够成为一名正式工,许燕在五年时间里,不断地和老男人上床。这些老男人,都向许燕承诺,会给她转正。然而,他们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许燕退无可退,忍无可忍,选择了绝地反击,拼死一搏。她找到这一个个老男人,谎说自己怀孕了,谎说自己的母亲会来找他理论。那些吓坏了的男人,为了自己的仕途,乖乖地送上钱来。  知名律师@老歪认为这是一起冤案,他认为被告人如果确有怀孕流产的事实,所谓被害人就有赔偿或者补偿的义务,而过度索赔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更可能构成的是诈骗罪;此外,对违法所得的处理不清晰;再者,被害人多为执法人员,他们有查禁犯罪的法定职责,对发生在眼前的敲诈勒索犯罪,不是依法立案查处,而是配合被告人完成犯罪,他们要么构成犯玩忽职守罪,要么就是被告人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时评人秦鹏表示:“许艳还和其他多个派出所长和一个副局长有不当关系,那么问题是,这是中共官场共享情妇的潜规则,还是进贡给上级?  我们知道中共这方面很丑陋,比如军中妖姬汤灿,就是徐才厚、薄熙来、周永康等人的公共情妇。那么,给的钱到底是官员们玩弄女人的大手笔补偿,还是敲诈勒索,也很难说。所以,这一次网络发酵这么厉害,就是因为中共官场的这些黑暗的惯例和潜规则,所以才群情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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