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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释法

黎智英租契案遭重判 外商对港更却步 美批不公不义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日前因违租契案遭重判5年9个月。有港商认为,该判决带来巨大阴影,会使敢于发声的外商对香港更却步。评论认为,这是当局对黎的政治迫害。美国政府则谴责黎案的判刑不公不义,再次呼吁中方尊重言论自由,包括香港的新闻自由。 法官重判5年9月 称黎智英以传媒为保护伞 综合媒体报导,75岁高龄的黎智英被囚超过两年,他在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大楼、开设《苹果日报》期间,将租用的0.16% 面积分租给与集团有业务关系的“力高顾问公司”办公,遭港府指控他欺诈,称其未向业主科技园公司申报,违反租契中的土地用途。香港法院10日以“欺诈罪”重判他监禁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元,以及取消担任公司董事资格8年。 针对黎智英被重判,法官称有6项加刑因素。一、第一项控罪横跨超过17年;二、力高搬到苹果大楼有租金优惠,加上营运方便、租约年期和租金加幅确定,属于“无形利益”;三、力高对黎智英有私人利益;四、黎智英“利用传媒机构保护伞行事”,使科技园“不敢贸然行事”;五、黎智英联同其他人犯事,案件“是一项有计划、有组织及年代久远的欺诈行为”;六、大堂水牌未显示力高的名称,没有人向科技园告知力高的存在。 同案被告、壹传媒行政总裁黄伟强则被指“助纣为虐”,遭判囚1年9个月。 英美谴责 黎智英因租契案遭重判备受国际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赖斯(Ned Price)11日在推特声明表示,美国政府谴责有关黎智英的审判,认为判刑既不公义亦不公平,再次呼吁中方尊重言论自由,包括香港的新闻自由。 美国部分参议员也发表评论,认为黎智英被判刑是侵犯人权,呼吁立即释放。英国下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凯恩斯(Alicia Kearns)则表示,黎智英是英国公民,应得到英国政府声援,并指香港的海外法官需回应一些严肃问题。 港府和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均强烈谴责美方评论,称美方罔顾是非曲直,以人权之名干预香港的司法制度。 港商:黎遭重判为商界造成巨大阴影 作为知名香港企业家,黎智英被捕及判刑引发商界高度关注。 香港连锁童装品牌Chickeeduck老板周小龙12日告诉自由亚洲电台,香港现行的有关租务条款法例不透明,外商容易误堕法网,今次判决对营商者造成很大的阴影,他敦促港府针对法例多作解说。 周小龙说:“今次是制造很大的阴影及白色恐怖,对外商来说很困扰,譬如:我整间公司搬来香港,我一定不只是租科学园做研发工作,研发工作还会带到版权、商标注册、科技注册的东西,那准不准做?对外商来说是很大的问号,法律这么不清晰。” 评论:攻击新闻自由、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 时事评论员萧若元在其网台节目表示,法官如此判案是攻击新闻自由,“如果他(黎智英)不是做传媒得罪政府,根本不会这样告,亦不会判得这么重,所以是攻击新闻自由!” 资深传媒人吴志森在其网台节目直言,“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一定不会判这么重;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是其他人一定不会有事”,认为当局判刑之重令人震惊,是对黎智英彻头彻尾的政治迫害,而这只是刚刚开始。 他引述消息来源说,租用政府地方的公司将部份房间或小部份地方租给其它公司营运很长时间,“很多人都是这么做”,并无保密,会带其他人前往办公,“因为他们不是黎智英,所以他们无事”。即使被大业主知道,最多都是警告,即使诉讼“都不会判这么重”。 针对特首李家超提请人大常委会针对黎智英国安官司释法,吴志森认为,这显示特区政府对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用尽任何方法,即使破坏香港的法治、司法独立”。对于中共国务院港澳办上月称要彻底清算黎智英犯下的种种罪行,他质疑是以此指挥法官。 黎智英国安案押后至2023年9月底开审 港府律政司反对黎智英就其国安官司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辩护,三提上诉均败诉后,特首李家超随即宣布请求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并向法庭申请押后审理黎智英的国安案件。 中国人大常委会12月底的议程并未提及港区国安法释法事宜。香港法庭最终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9月25日开审。特首李家超没有回应是否收到北京就释法事宜的回复,仅表示,相信法庭可处理事件,现阶段不宜评论。

人大常委议程未纳入港区国安法释法 评论指黎智英遭政治迫害

港府11月针对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官司请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但目前官方公布的议程并未包含此项。与此同时,黎智英日前因壹传媒违租契案遭重判5年9个月。评论认为,这是当局对黎的政治迫害。 综合媒体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员会12月27至30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和《反间谍法修订草案》等,以及审议第14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批准与多个国家的引渡条约,惟有关港区国安法释法并未列入议程。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耀宗12日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他不清楚港区国安法释法为何未被列入议程,但他认为香港自己解决最好。  谭又称,暂时不清楚中央何时处理特区政府的释法请求,提及过往曾在开会期间临时加入新议程,但不清楚今次的做法;又称,若要处理的话,月底的会议是“最好机会”。  港府律政司反对黎智英就其国安官司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辩护,三提上诉均败诉后,特首李家超随即宣布请求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并向法庭申请押后审理黎智英的国安案件。 法官重判5年9月 称黎智英以传媒为保护罩 黎智英被港府指控其在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大楼、开设《苹果日报》期间,让其名下顾问公司力高在苹果大楼内营运,但未向地主科技园公司申报,违反租契中的土地用途。黎智英与同案被告、壹传媒行政总裁黄伟强被控一项欺诈罪,黎智英另被加控一项欺诈罪。 早前黎智英被区域法院裁定“欺诈”罪成,法官10日重判他监禁5年9个月,罚款200万元,及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8年。黄伟强则被判刑1年9个月。 针对黎智英被重判,法官称有6项加刑因素。一、第一项控罪横跨超过17年;二、力高搬到苹果大楼有租金优惠,加上营运方便、租约年期和租金加幅确定,属于“无形利益”;三、力高对黎智英有私人利益;四、黎智英“利用传媒机构保护罩行事”,使科技园“不敢贸然行事”;五、黎智英联同其他人犯事,案件“是一项有计划、有组织及年代久远的欺诈行为”;六、大堂水牌未显示力高的名称,没有人向科技园告知力高的存在。 根据案情,“力高顾问”办公室只占苹果大楼的0.16%。 评论:攻击新闻自由、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 时事评论员萧若元在其网台节目表示,法官如此判案是攻击新闻自由,“如果他(黎智英)不是做传媒得罪政府,根本不会这样告,亦不会判得这么重,所以是攻击新闻自由!” 资深传媒人吴志森在其网台节目直言,“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一定不会判这么重;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是其他人一定不会有事”,认为当局判刑之重令人震惊,是对黎智英彻头彻尾的政治迫害,而这只是刚刚开始。 他引述消息来源说,租用政府地方的公司将部份房间或小部份地方租给其它公司营运很长时间,“很多人都是这么做”,并无保密,会带其他人前往办公,“因为他们不是黎智英,所以他们无事”。即使被大业主知道,最多都是警告,即使诉讼“都不会判这么重”。 针对特首李家超提请人大常委会针对黎智英国安官司释法,吴志森认为,这显示特区政府对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用尽任何方法,即使破坏香港的法治、司法独立”。对于中共国务院港澳办上月称要彻底清算黎智英犯下的种种罪行,他质疑是以此指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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