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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拍賣,欺詐,香港,

跨境假結婚集團2年犯案60多宗 粵港聯合拘47人

香港入境處破獲一個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該集團在兩年間安排了60多宗假結婚個案,涉款750萬元;該集團更實行「佣金制」讓參與假結婚者招攬更多人參與。 香港01報導,香港入境處11月17日連同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總隊搜查兩個住宅單位,拘捕兩名男女,分別為43歲及57歲,據信為主腦和骨幹成員。整個執法行動在香港及大陸共拘47人,據信成功瓦解該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 入境處調查行動組總入境事務主任鄧偉業講述案情指,香港及大陸執法人員在2023至2024年間發現了60多宗犯案手法相近的疑似假結婚個案,經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 該集團提供一條龍的假結婚服務,包括:安排和招攬香港居民進行假結婚、協助辦理結婚所需文件、陪同涉案人士前往大陸進行假結婚,以及指導涉案人士如何應對入境處查問等。 犯罪集團利用網上的買賣平台和即時通訊軟件刊登廣告,以「賺快錢」、「即日出糧」等字眼作招徠,利誘香港居民參與非法勾當,聲稱可取得達10萬元酬勞,事成後付現,「絕對安全」。 調查亦發現,為招攬更多人參與,集團利用「佣金制」方式招攬已參與假結婚的涉案人士,讓他們負責協助招攬更多人士參與假結婚,每成功招攬一宗假結婚的個案,成員可以賺取佣金。 一名被捕的香港居民參與假結婚後,協助集團安排5宗假結婚個案。調查相信該集團在2023及2024年間安排了60多宗假結婚個案,初步估算涉款750萬元。入境處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入境處稱,任何人士如以欺詐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留港資格及身份證,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而觸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亦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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