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贵州女子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跨市铐走行拘》的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1月26日,在媒体与舆论的狂批下,毕节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依法撤销对该女子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仍旧强调女业主公开侮辱事实存在。
据澎湃新闻报导,事情最初发生于2020年7月,任女士所居住的贵州省毕节市兰苑花园小区当时正在对处于试用期的物业公司做续签考虑,但是由于这家物业公司在在6个月试用期间,服务并没有达到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标准,并且公共收益资金也不透明,所以业主们都表示不打算与其续约。但没想到的是,原定要通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物业公司去留,业委会却直接跟该公司签订了正式物业服务合同。
在此之后,兰苑花园小区业主们要求开业主大会重新找一家物业的诉求每天都在“实名业主群”内刷屏,到了2020年9月5日,任女士也在群里发出质疑,但洪山街道兰苑社区支书刘某却回应说:“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
于是任女士便将刘某的回应截屏发到了业主们的一个维权群,并在下面跟了一句“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但令她没想到的是,这句话却给自己惹来了大麻烦。
9月中旬,任女士在自己贵阳市的家中接到了毕节市洪山区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传唤她到毕节去。但是任女士了解到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对于异地传唤的相关规定,毕节市警方需要带着传唤证、办案协作函和人民警察证先与贵阳市警方联系,于是她便要求对方先跟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联系。
11月3日,毕节市洪山派出所又与任女士联系,但她仍旧要求对方按照规定办事。当天下午5点,任女士发现家门口有人鬼鬼祟祟,就打电话报了警。但没想到当出警民警来到她家询问情况时,洪山派出所的民警直接闯入任女士家中,在她未做任何反抗的情况下直接戴上了手铐。
任女士就这样被警察强行从贵州带到了毕节。据她本人称,在途中行车4个小时左右,自己口渴表示想要水喝,但都遭到了拒绝。不仅如此,当她到了毕节市洪山派出所后,还遭到了警方的虐待和死亡威胁。
11月4日,任女士收到了一份《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她因2020年9月7日19时15分许,在兰苑花园维权群里发送“看这个草包支书是怎么说的”信息公然侮辱刘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被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三日。当时任女士曾多次要求联系律师,洪山派出所警察却嗤笑她:“你港片看多了……”
任女士认为在此次事件中,是业主委员会先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自己所说的“草包支书”也并没有侮辱的意思,退一步讲,即便真的侮辱了,该案也应该是按照自诉案件处理,而毕节市警方却违反异地传唤规定,并且违法使用警械。
据网易新闻报导,对于任女士的质疑,这位刘支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兰苑花园社区有居民上万人,向来不好管理,之前的物业公司不干后,业委会按照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又新选了一家物业公司。该公司服务了半年,这些居民说没有服务好。当时她还为此特意询问了物业公司,并要求他们该整改就整改。此前任女士多次在群里对自己进行辱骂,还把自己话做成小视频在群内传播,她都选择了大度和原谅。但是后来看到任女士在群里骂她“草包支书”,她觉得十分生气,便截屏报了警。
社区支书刘某称,她报警只是想把任女士请过来,让她给自己道个歉。但派出所多次传唤她她不买账。任女士既然不买账,她就对警察说,按照法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之后,她就没有过问。后来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任女士被行政拘留了三天。
对此,任女士也公开在自己的个人微博回复称:“回应下关于洪山派出所电话传唤的问题,首先电话传唤无法核实警官证传唤证,所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他们想走正规程序的话很简单,直接转到我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就行了,为什么不移交?或者说为什么不跟我辖区派出所申请协作?是害怕我辖区派出所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无法给到让他们满意的处理结果?所以必须从毕节来贵阳把我从贵阳逮到毕节去才能达到他们预期的目的?我无法核实他们身份要求他们跟我辖区派出所联系就是挑衅?就是无合理原因拒绝传唤?”
2020年12月11日,任女士曾通过“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自己被毕节警方违规执法的问题。但经过多方调查后,任女士得到的回复却是自己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且多次拒绝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只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无奈之下,任女士选择在微博上曝光此事,求助于媒体。
此事被曝光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愤怒。
有网友称:“如果骂句‘草包’就要跨市抓捕,那中国岂不是要有几千万人被判刑,牢房扩建100倍都不够!”
也有网友表示:“社区支书不过是芝麻粒大小的一个小官,体制内的边缘人,居然有这么大的权力能随意去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那个毕节派出所所长估计也就是个副科,业委会支书有没有编制我都不晓得。就这么两个苍蝇蛋居然能干出这种事?”
还有网友直接为这位刘支书上起了语文课:“草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装着草的袋子,比喻没有学识本领的人’。任女士用‘草包支书’的意思即指刘某没有了解清楚自己的业务范围,且并不具备作为支书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和知识而已。这怎么就能算作侮辱了?”
1月26日,迫于网络舆论的压力,毕节警方终于发布了一份《警方通报》,称任女士公开侮辱事实存在,但此次传唤程序违法,所以撤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涉事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被停职调查。
对于“侮辱事实存在”的说法,有网友认为即便任女士的话构成了侮辱,但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及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依照公诉程序办理侮辱、诽谤刑事案件时,必须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于不具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一基本要件的,公安机关不得作为公诉案件管辖。任女士只是在刘某并没有加入的一个群里批评了一句“草包”,而并没有到刘某的单位闹事辱骂等,被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显然不合适。
此外,毕节警方发布的这份《警方通报》中还有一件更狗血的事,通报称文中提及支书刘某某,其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刘某某与赵某已于2014年7月10日离婚。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然而在此之前,刘某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明确说:“丈夫虽然在公安局工作,但她回家从不说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丈夫也并不清楚自己报警的事情。只是在任某行拘三天释放出来那天,一个同事问他,他才知道。丈夫回到家后还骂她何不大度一点。”
看到这份通告的网友们大呼不对劲,既然官方通告都说两人2014年就离婚了,但这个草包女支书接受采访时还用丈夫来称呼,显然其中肯定有一方在撒谎。网友们纷纷猜测到底是这位女支书故意拉“前夫”下水,还是官方在故意袒护其丈夫呢?一位拥有近300万粉丝的微博大V“中国刘杰”也在微博中质疑说:“不查是丈夫,一查就成了前夫。”
2021年1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此事发表评论称,“草包”一词可能略显过激,但无论如何不能以一句骂声、吐槽就报警抓人,社区支书的做法体现的是敷衍应付的工作方式和盛气凌人的蛮横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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