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32岁男子收取5万元与一名大陆女子「假结婚」,并向民政事务处讹称为该名女子待产婴儿的亲生父亲。8月31日,沙田裁判法院判其入狱16个月。
据港媒报导,被告去年2月与一名大陆居民女子在香港登记结婚,其后该名大陆女子以「单非」孕妇身分从本地一间私家医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该名女子同年6月试图入境香港分娩,由于入境处对两人的婚姻真确性存疑,于是拒绝该名女子入境,女子其后于大陆分娩。
处方跟进调查并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在中介人的安排下,收取约5万元为报酬与该名大陆女子「假结婚」,以协助她取得访港签注及香港的居留身分。被告同时承认,在明知该名大陆女子的待产婴儿并非自己亲生的情况下,在民政事务处故意作出虚假法定声明,讹称自己为该待产婴儿的亲生父亲,从而协助她子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意图在港分娩。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法定声明,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