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9 06:00 来源: 上报 作者: 李濠仲
时间拉回2024年7月,FBI干员大动作搜索纽约州州长霍楚的幕僚孙雯(Linda Sun)住家,新闻一度沸沸扬扬,她被控拿中国政府好处(豪宅、跑车、钻戒、名表),交换她对州政府的影响力。本案近期庭审已告一段落。当然,孙雯矢口否认一切犯行。
首先,钱的部分,根据公开记录,孙雯(2021年)在州政府工作期间年收入是14余万美元,她的先生从事出口贸易却经营不善,以至两人曾向国税局申报所得(2021年)亏损3921美元。但她和丈夫名下竟拥有一辆新款法拉利,两人还在纽约州长岛以现金购买了一栋价值360万美元的豪宅,在夏威夷亦有一套价值190万美元的公寓。她如何凭藉从未超过14.5万美元的政府薪水做到这些?相当启人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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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检方查出孙雯多次接受中国政府「好处」,小从中国驻纽约领事馆多次将私厨烹制的烤鸭亲送到她宅邸;大至她和夫婿受邀参加中国建国70周年活动,被安排入住欧巴马访中时的接待饭店。她因和中国政府关系匪浅,一开始检方针对此案,部分即以《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认定,指她暗中执行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好获得上述(包括名车、豪宅)好处(她的先生另涉洗钱案)。如同本案检察官沙米所说:「她(孙雯)的忠诚是可以收买的,」「其行为是为了让中国受益」。
不过,孙案也出现了两道关卡。一,若要控她触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检方自然要证明她的行为是与中方串通并从中得利(受贿行为另有「违背公众利益罪」侦办);第二,关于「孙雯让中国受益」一环,最主要是经检方调查,她确实曾影响州政府(州长)行事,包括在州长的讲稿中,删除不利中国的陈述(例如维吾尔人的人权问题),尤其让「台湾」一词不在州政府的文件中出现,更促使台湾访宾(具官职身分)绝对见不到州长。甚至COVID-19大流行期间,时任州长的古莫原有意一并对外感谢台湾致赠口罩,这段谢词也被孙雯「建议删除」。
于今,暂不论「收贿」行为,关于「让中国受益」,孙雯(律师)的辩词正是:「其行为(限制州级官员与台湾官员互动)与美国的政策契合」。意即,既然《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主要在厘清「谁在为谁做什么」,则孙雯的行事并不违反美国政策,那么就不是在「奉行中国政府利益」,也就没有触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问题,更不可能是所谓的「间谍」。
律师要以此为孙雯脱困,不是没有可能,毕竟就官方界定的「台美关系」(1979年颁布《台湾关系法》),美方所承诺的确为「双方稳固的『非官方联系』」。 「孙雯刻意利用影响力让台湾官员见不到纽约州长(或官方人员)」,行为可议,却未必「触法」(若证实「有收红钱」,情况就另当别论)。
在《台湾保证实施法案》作为台美互动指导方针下,未来孙雯等要再拿「符合美国政策」,将台湾官方人士屏除在州政府之外,将受到相当的挑战。
不过,就算今天孙雯能脱身,未来其他人恐怕也难如法炮制。因为川普已在日前正式签署《台湾保证实施法案》,其中意义之一,就在解除美方对台既有的「自我双边交流限制」,如此或可看成2018年,川普签署《台湾旅行法》,鼓励台、美(联邦)高级官员互访的进一步。 2021年,时任国务卿的蓬佩奥,则是直接宣布取消美国官员与台湾官员接触的限制。今天,《台湾保证实施法案》虽未在内文上明言,但就法案解读(台美官方交流面),至少包含两个意义:第一,美台官员(包括台湾驻美代表处)之间的例行会晤将增加;第二,联邦层级因新法案走向「限制放宽」,州层级的互动自然也吻合该法案的精神。
根据检方掌握当年孙雯和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黄平私下谈话,她曾吹嘘「副州长(霍楚)比州长(古莫)还听我的话,」更得意的是「(我)成功阻止了州长、副州长和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之间的所有正式和非正式会面。」无庸置疑,一直以来,美国的「孙雯们」重要工作事项之一,就是在台美关系上搞破坏,并借由过去未尽实际的美台官方互动限制与障碍上下其手,此次的《台湾保证实施法》,相当程度代表台美互动可望更具现实感,那么,在新法作为台美互动指导方针下,未来那些散布在美国地方政府机构的「孙雯们」,要再拿「符合美国非官方接触政策」为由,将台湾官方人士屏除在州政府之外,其合理、合法性都将受到相当的挑战。
※作者为《上报》总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