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宁顿学院(Newington College)实行男女同校的举动引发争议,其法律对决的焦点是 152 年前对“青年”一词的定义,律师就该词是否仅指男孩和青年男子发生冲突。
纽宁顿学院一名在校学生向新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称这所私立男校从翌年起实施招收女生的计划违反学院 19 世纪的慈善信托条款。
这所拥有 162 年历史的内西区学院在致家长的一封信中公布了完全男女同校的计划。该决定引发家长和反对男女同校的校友的强烈反对和抗议,他们花费几个月的时间进行游说,要求撤销这一决定。
在15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原告律师在法官帕克(Guy Parker)面前辩称,学校 1873 年 10 月的原始契约中的“青年”一词仅限于男孩的教育和进步。
该学生提交的一份索赔声明指出,原始契约提到纽宁顿学院的信托财产和建立是为了提供“有效的青年教育课程”。
启动诉讼程序的男孩的身份不能公开,因为他根据一份精神病医生的报告获得不公开令,该报告称,如果他的身份被公开,可能会遭到欺凌。
周四,法庭看到大量 19 世纪的文件,其中概述青年一词的历史用法,包括字典定义、会议记录以及《悉尼晨锋报》1863 年和 1872 年的报纸文章。
代表纽宁顿议会的 Noel Hutley 说,“青年”一词在 19 世纪的含义是青年男女的集合名词,“青年作为一个集体的普通含义是不分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