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金鲈鱼 墨尔本渔民被罚款两万

一名墨尔本男子因非法捕捞濒危鱼类被抓获,被罚款 20,000 澳元,禁止捕鱼5年,他的车也被没收。

维州渔业管理局的 Paul Shea 表示,这名渔民面临多项指控,包括从休姆湖非法捕捞金鲈鱼和商业数量的鲍鱼。

 Shea 说,这名男子去年在维州东北部和墨尔本曾因违规捕鱼被禁止捕鱼两年。“渔业官员在休姆湖逮捕了他和另一名男子,他们捕捞的金鲈鱼数量是每日限额的两倍多,”“官员们在湖北端的一艘船上检查了这两人,他们在表面上捕了 10 条金鲈鱼。每人的捕捞限额是 5 条,所以一切看起来都很好。”

但官员发现还有 12 条金鲈鱼藏在船底。

在维州,捕捞金鲈鱼的最小合法尺寸限制为 30 厘米,每天最多 5 条。

警察没收了这名男子 5.1 米长的船,还没收了渔具和非法捕捞的鱼。随即在其墨尔本的一处房产进行搜查后,发现了 200 多块鲍鱼肉。

这名男子对五项指控认罪,被罚款 20,000 澳元。他价值 25,000 澳元的丰田 Hilux 也被没收。

第二名男子今年早些时候的一起较轻指控认罪,并被罚款850 澳元。

在同一家法院,一对 60 多岁的夫妇被判有罪,罚款 7000 澳元,被勒令支付 5000 澳元诉讼费,并没收了渔具。

他们曾在维州的昆斯克利夫和湖区入口处捕捞鱿鱼和鲻鱼,然后在街头和墨尔本的一家餐馆非法出售。

根据维州法律,只有持有执照的商业渔民才能出售他们的渔获。

Shea说,非法出售休闲捕捞的鱼会破坏维州的商业捕鱼业,并威胁到鱼类的可持续性。

“维州拥有世界一流的渔业,提供可持续的海鲜和珍贵的休闲捕鱼机会,我们希望保持这种状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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