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捷克軍情局日前證實中華民國副總統蕭美琴去年3月出訪捷剋期間遭中共外交人員跟監、意圖衝撞。對此,國際社會紛紛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但台灣有在野立委稱此為「假新聞」。對此,由31個罷免立委民團組成的聯合團體6月30日發表聲明,呼籲台灣各政黨對此國安重大事件明確表態。 國際齊譴中共「國家恐怖主義」 綜合媒體報導,蕭美琴2024年3月訪問捷剋期間遭中共駐捷克使館人員跟監並意圖駕車逼近衝撞危及人身安全事件,最初由捷克公共廣播旗下權威媒體《iROZHLAS》獨家揭露,隨後獲英國路透社、日本NHK、德國之聲(DW)等國際主流媒體廣泛轉載,使中共對外官員干預、脅迫外國政要的行徑再次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 《iROZHLAS》作為捷克公共廣播公司(Český rozhlas)的官方在線新聞平台,以高質量調查報導著稱,並享有超過八成捷克民眾的信賴。捷克國會外交委員會多位議員表示,將支持政府進一步調查,並可能對涉事中方人員祭出外交制裁或驅逐。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更發表聲明譴責,指中共在北約成員國領土威脅台灣副總統座車的行為,已非外交,而是脅迫。IPAC也明確譴責這是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 藍營立委稱「假新聞」 網民批失格 然而,面對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台灣內部傳出不同的聲音。國民黨立委廖先翔6月27日在網路節目中戲謔地說,「中國密謀衝撞失敗有點遜欸」,甚至稱相關報導為「假新聞」。 廖先翔的言論立即引來大量網民湧入其FB留言,怒斥其「拿國家副總統的安危當笑話」、「完全喪失國格」、「沒資格當立委」。儘管輿論嘩然,廖先翔仍再度發文嘲諷蕭美琴遭衝撞是「出口轉內銷的新聞」。導演王小棣也質疑廖先翔對此國安事件的輕佻態度。 對於捷克軍情局6月26日證實這一事件,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9日稱,如果事件屬實,政府應跟捷克嚴正交涉,捷克對此事件處理到什麼程度,是否有人面臨起訴跟審判,要跟全體國人說明清楚。 執政的民進黨則是在7月1日由發言人吳崢與立委王定宇召開記者會,痛批廖先翔的言行完全喪失國格與國會議員底線。王定宇質疑,全世界只有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民眾黨要求捷克對此案「給交代」,藍白兩黨在面對中共時「膝蓋就軟Q」,不敢譴責中共惡行,反而與中共口徑一致,這讓人質疑他們是否能保護台灣國家利益與人民安全不受中共脅迫。 王定宇也質疑身為IPAC會員的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對蕭美琴險遭襲擊一事的態度為何,面對國民黨對此事的「訕笑與外交外行」言論,民眾黨是否能無視所有公約與法律爭議,顯示綠營對白營在此事件上的立場表達出疑慮。 罷團吁各政黨捍衛國安 面對在野陣營不譴責中共,還幫兇手發聲,由31個罷免立委民團組成的聯合團體,於6月30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各政黨響應。 反共護台志工聯盟發言人小花表示:「中華民國的民意代表,在這樣的國安危機的事件當中,不但不譴責中國,還幫兇手中共國發聲。」政治工作者周立軒則指出,國際主流媒體和組織已紛紛譴責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罷免立委民團呼籲,民主陣營國家應持續與台灣站在一起,並希望台灣內部各政治人物,對此涉及國安的重大事件有所表態,明確捍衛國家安全與主權尊嚴。
台灣前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開發貪污案,遭檢方求刑12年。有台媒日前報導,本案關鍵證據「2016年12月13日的會議錄音譯文」,被指控存在「證據造假」疑慮。對此,桃園地檢署予以嚴正駁斥。 《鏡周刊》6月24日報導,桃園地方法院於5月22日勘驗本案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譯文時,驚傳檢方提供的譯文內容出現重大瑕疵。該場會議原為鄭文燦率領市府官員與業者廖氏父子討論土地開發事宜,但檢方在起訴書中列為關鍵證據的錄音譯文,被指控刻意刪除多位與會官員的發言,僅保留鄭文燦與業者廖氏父子的對話,製造出三人「密室喬事」的假象。 報導稱,負責起訴的檢察官陳嘉義親筆寫下「經勘驗無誤」,等同於證實他曾聽過原始錄音,卻未呈現完整內容。鄭文燦的辯護方質疑此舉等同於「明知有其他人在場卻故意略掉」,涉嫌偽造公文書。 在6月17日的第六次準備庭上,檢察官陳嘉義響應稱,未呈現完整內容是因為「那些內容根本與案情無關,可能只是被告或他人的私人生活細節,對案情影響不大的枝微末節,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或已被其他證據重複證明過的內容」。 桃檢駁斥「證據造假」指控 針對《鏡周刊》的報導,桃園地檢署於24日下午發布聲明,嚴正駁斥「證據造假」的說法。桃檢強調,檢察官辦案程序均符合法律規範,並未有勘驗不實或偽造文書情事。 桃檢指出,該會議屬於「私下商談」,錄音是由與會人士現場錄下並交由檢方扣押。之後,由檢察事務官摘要譯寫為逐字稿,再經檢察官確認「勘驗無誤」後列為證據。桃檢表示,起訴書中記載的內容,僅是節錄與本案待證事實相關的段落,並無錯誤。他們強調,檢察官偵辦本案「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遵守刑事訴訟程序」,並認為任何對檢方舉證過程的意見,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提出,由法院依法認定。 《鏡周刊》的報導還揭露,檢察官陳嘉義的辦案方式曾引發其他檢察官的疑慮,甚至有原定加入辦案小組的檢察官在得知由其主辦後即婉拒參與。加上本案其他檢察官未在起訴書上掛名,也沒有在庭上替陳嘉義發言,引外界揣測檢方內部可能存在分歧。 目前,鄭文燦涉貪污案仍在桃園地院進行審理,相關錄音與譯文的勘驗及交互辯論持續進行中。檢辯雙方就證據真偽爭議激烈,此案的後續發展及法院的最終認定,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台灣內政部於6月23日宣布 7月1日起實施三項重要的新措施,涵蓋了對殉職公務人員的關懷、提升公共建築物的防災能力,以及強化私立殯葬設施的管理,旨在全面提升公共安全與民生福祉。 中央社報導,為強化國家防空能力與民眾應變危機的韌性,內政部將建築物附建的防空避難設備正式納入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範圍。這項措施是依據國家安全會議的決議指示,並將配合警政單位進行避難演練。 目前,這項檢查的實施範圍鎖定在可容納500人以上的大型場所,檢查重點包括:進出口信道必須保持暢通,無積水;不得有任何妨礙避難的物品或設施;須具備基本的照明設備。 內政部強調,這些防空避難空間在防空演習、戰事發生或預期將發生時,經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命令後,應立即開放供民眾進入避難。對於檢查不合格的案件,將會轉送警政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若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建築法》,也將依法處理。 為了表達對因公殉職人員的崇高敬意與撫恤,內政部宣布,自7月1日起,所有因公殉職的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將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這項政策是根據最新修正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實施,內政部也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配合修正相關自治法規。 在私立殯葬設施管理方面,內政部也推動了新制度,以更周延地保障消費者權益。新的《殯葬管理條例》刪除了原有的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制度,改為要求私立公墓及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應分別開設「日常支出」與「急難支出」的專戶,並專款專用。 此外,新制還明確規定了業者對設施內建築物必須強制投保的義務,並訂定了當設施無業者經管時,管理費專戶的移轉及代管程序。這些配套措施包括《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以及《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都將同步於7月1日實施,以提升整體殯葬服務質量與管理效能。
近期有台灣民眾因持有中國大陸定居證而被取消台灣身分,台灣主管大陸事務的陸委會進一步提醒,除了大陸護照、身分證與定居證外,若在大陸領用「邊境旅遊護照」,即便已經過期,也同樣違法,將被註銷台灣身分。 綜合台媒報導,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近日說明,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陸委會持續清查台灣民眾持有相關大陸證件的情形,並已於4月16日發布解釋令,明確指出若台灣民眾持用中國大陸定居證,即違反前述條例規定,將被取消台灣身分。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的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系由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或其委託的公安機關,發給參加經中國國務院批准邊境旅遊行程的中國公民,作為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證,有效期限為3個月。 據悉,在中國大陸與俄羅斯相鄰的邊境口岸,有旅行社提供台灣觀光客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前往俄羅斯旅遊,因費用比申辦俄羅斯簽證便宜。中央社引述知情人士報導,去年冬季就有台灣民眾在內蒙古滿州里口岸辦理此證,前往貝加爾湖遊玩。風傳媒也指出,有部分台灣民眾計劃經中國轉往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國,因貪圖便利而選擇申辦此類護照。 梁文傑強調,根據2017年查處的案例,一名中部旅行社領隊因赴中俄邊境旅遊而申請中國邊境護照,即便該證件效期僅3個月且事後已過期,主管機關仍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與護照。他明確指出,關鍵不在於護照是否仍有效,而在於是否「曾經領用」,即便中國護照有效期限為10年,過期被查到仍屬違法。 針對不同個案的處理標準,梁文傑舉例說明,過去清查軍公教人員時,曾發現有兩位公務員幼年時由父母代辦中國大陸身分證,因其非自主取得且主動坦承,經考慮情節特殊,允許保留台灣身分,但要求離職後須赴大陸註銷戶籍。另一案例是2024年在中國申領「台灣居民定居證」並高調受訪的台籍教師張立齊,其雖聲稱證件失效且未申辦大陸戶籍與身分證,但因無法提供具體證據,最終仍被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註銷其台灣國籍。 陸委會呼籲,計劃前往俄羅斯及周邊國家的旅客,務必確認所使用的旅行證件來源是否合法,不可因一時方便而申辦中國邊境護照。對於放棄或被取消戶籍的民眾,目前仍有行政救濟程序,可循行政訴願或訴訟方式,或依回復台灣人民身分的相關辦法進行救濟,但前提是必須證明從此沒有雙重身分的問題。政府未來將持續嚴格查辦此類違規情形,以維護台灣的主權與法治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