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涉反送中運動定罪 英拒發BNO簽證

2025年版英國護照封面(左),舊款英國國民(海外)電子版護照封面(右)。(合成圖:左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Thepekinite,CC BY 4.0;右圖公有領域)

英國媒體都市日報(Metro)21日引述當地律師報導,自英國首相伯納姆7月20日上任以來,最少有12名港人因涉嫌在反送中事件中被定罪,而被英國內政部拒絕批出BNO簽證。

綜合香港01、明報報導,都市日報21日引述一名化名Edward的28歲港人報導。2019年7月28日,他與數千名抗議人士一起前往元朗,參與反送中示威活動。Edward其後因非法集結被捕,之後在被拘留期間被控參與暴動。Edward拒絕認罪,最終被判有罪,並於2022年1月被判處三年半監禁。

Edward於2024年3月獲釋。他的家人其後移民到英國,Edward於2025年10月申請BNO護照,但內政部於今年7月21日拒絕了他的申請。

據都市日報看到的信件顯示,內政部官員表示,他們拒絕Edward的簽證申請是他曾因參與暴動而被定罪。

按照英國移民法,如果申請人被判處12個月以上的監禁,則必須拒絕其簽證申請;但若該犯罪行為在英國不構成犯罪,規定則不適用。

據報導,內政部的信件大量引用了香港法院對Edward的判決,判決描述了他如何站在示威者最前面與警方對峙,並且沒有服從驅散命令。

該申請人受訪說,內政部不接納他是因「爭取公義及民主」而被判暴動罪,通知信中大量引用香港法院就其案件的判辭,描述他在示威中站在最前方與警方對峙,無服從警方的驅散令,內政部認為其行為在英國會被視為罪行。

英國內政部其後回應指,他們無法「評估」這些來自「匿名人士說法」的真實性。發言人補充說:「英國政府一如既往地堅定支持在英的香港社區成員,並全力支持申請BNO的途徑,強調BNO簽證將繼續歡迎香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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