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涉嫌反競爭行為 被澳競消委罰款 5500 萬澳元

網際網路巨頭谷歌因與澳洲兩大電信公司簽署反競爭協議,禁止在部分智能手機上安裝競爭對手的搜索引擎,可能要被罰巨款。(周容/大紀元)

因要求澳大利亞兩大電信運營商在安卓手機上僅預裝谷歌搜索引擎,谷歌亞太(Google Asia Pacific )被澳大利亞競消委(ACCC)罰款 5500 萬澳元。

在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間,這家科技巨頭曾與澳大利亞電信公司Telstra和Optus 達成協議,要求這兩家手機供應商在出售給客戶的安卓設備上只安裝谷歌搜索引擎,不得安裝任何其他搜索引擎 。

谷歌拿出這些客戶在手機上使用其搜索引擎所產生的廣告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給這兩家電信運營商。ACCC稱這是非法、反競爭的行為。

8月18日,ACCC與谷歌亞太區達成和解,谷歌已承認其行為,並同意向 ACCC 支付 5500 萬澳元的罰款,但最終罰款金額將由聯邦法院決定。

ACCC主席 Gina-Cass Gottlieb表示:「限制競爭在澳大利亞是違法行為,因為這意味著消費者的選擇更少、成本更高或服務更差。」 「今天的結果為數百萬澳大利亞人創造了擁有更多搜索選擇的機會,也為搜索引擎提供商提供了更多的機會。」「重要的是,這些變化發生在人工智慧搜索工具正在徹底改變我們搜索信息的方式、創造新競爭的時代。」

谷歌還同意從其與電信運營商和安卓製造商的合同中刪除「某些預裝和默認搜索引擎的限制」。

「我們很高興解決了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的擔憂,這些條款在我們的商業協議中已經很久沒有出現了,」谷歌發言人表示。

「我們致力於為安卓設備製造商提供更大的靈活性,讓他們可以預裝瀏覽器和搜索應用,同時保留那些有助於他們創新、與蘋果競爭並保持低成本的產品和功能。」

此前,Telstra、Optus 和 TPG 去年也做出了類似承諾,承諾不會在其銷售的安卓手機上獨家預裝谷歌的搜索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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