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國國務院高級官員批評了澳政府正在討論的新仇恨言論法案,稱它可能導致極其荒謬的後果——既讓極端分子逍遙法外,又將合法言論定為犯罪。這一批評反映出川普政府日益堅定地譴責其盟友對言論自由的公然攻擊。
周三(1月14日),向國務卿盧比奧彙報工作的六位副國務卿之一、負責公共外交的薩拉·羅傑斯在X上回應了澳大利亞活動家德魯·帕夫盧的帖子。帕夫盧在帖子中指出擬議的法案中有一項條款,允許直接引用宗教文本的人獲得豁免。
帕夫盧將該條款描述為「一項特殊的豁免……允許穆斯林極端分子繼續宣揚仇恨,只要他們能夠辯稱自己是在直接引用或提及《古蘭經》。」
羅傑斯評論道,「一項法令,如果僅僅因為呼籲驅逐聖戰極端分子就要將你監禁,卻為聖戰極端分子提供庇護,那將是極其荒謬的。希望這並非澳大利亞的本意。」
A statute that imprisons you for calling to deport jihadist extremists — but provides safe harbor if you *are* a jihadist extremist — would be deeply perverse. Let』s hope this isn』t what Australia intends. https://t.co/GT3AxIOBPE
— Under Secretary of State Sarah B. Rogers (@UnderSecPD) January 13, 2026
「這或許是為了避免重蹈歐洲和英國的覆轍而做出的笨拙嘗試,在那些國家,公民僅僅因為引用《聖經》甚至默禱就會被監禁。」
「但『仇恨言論』法的問題在於——這只是眾多問題之一,執行這些法律的人恰恰是那些縱容真正暴力狂熱分子的人,只要他們看起來處於弱勢地位。」
羅傑斯在另一篇帖子也提及澳大利亞擬議的仇恨言論法案,她寫道,「宗教自由是我們政府的核心價值觀,但僅僅保護宗教言論,卻因世俗的反駁而逮捕民眾,這可能會扭曲公共領域,即使是那些支持進步審查制度的人也會對此感到不滿。」
另一位X用戶聲稱該法案沒有對「澳大利亞白人或基督徒」提供任何保護,羅傑斯回應道,「我還在深入調查此事,但如果屬實,那就太離譜了。」
周二,澳總理阿爾巴尼斯援引《舊約》為該豁免條款辯護,暗示若無此項豁免,任何人誦讀《舊約》都將違反擬議的法律。但他表示,政府希望避免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已將該法案提交委員會審議。
針對羅傑斯的評論,澳總檢察長米歇爾·羅蘭的發言人回應稱,政府提出的法律旨在尋求平衡——「在打擊仇恨言論的同時,不損害言論自由或宗教自由」。發言人表示,「政府目前正在就該法案進行廣泛磋商,聽取公眾意見,並與議會各部門合作,力求完善法案。」
一些聯盟黨人士的觀點與羅傑斯不謀而合。西澳議員本·斯莫爾表示,該豁免條款可能會使伊斯蘭教傳教士獲得豁免,繼續煽動仇恨,同時阻礙對極端伊斯蘭主義的批評。「這項立法的檢驗標準在於它是否能阻止極端伊斯蘭主義在澳大利亞的傳播。這項立法未能通過這項檢驗,因為它反而讓世俗批評變得更加困難,」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