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議會監督機構承認,嚴重的資金削減削弱了其監督地方政府欺詐和腐敗的能力。
首席市政督察Michael Stefanovic在州政府的一次調查中表示,全州各地議會的許多問題都沒有得到控制。
地方政府監察局處理的投訴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但其預算從2021-22財年的260萬澳元削減到上一財年的170萬澳元。
Stefanovic表示:「我們對個人利益回報或競選捐款等欺詐和腐敗行為進行詳細審計的能力,受到資源限制的負面影響。」
他向州議會公共賬目和預算委員會提交報告之前,《先驅太陽報》報道稱,監察局已經六年沒有發布調查報告,自2022年以來也沒有發布年度報告。
Stefanovic的意見書表示,監察局無法發出罰款通知,正在與維州罰款局合作解決該問題;2020年,一半維州議員的個人利益申報表不合規;不要求各市議會制定欺詐和腐敗戰略;上一財年共發出213份警告通知,主要是針對去年10月地方議會選舉後違反選舉規定的行為。
Stefanovic還表示,資源限制意味著監察局無法對捐贈申報表進行深入的合規檢查,「我們的計劃是從每個類別中選擇一個議會,一個大都市、一個介面、一個鄉鎮地區的城市和一個小型農村委員會,進行詳細的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