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正在推出的稅改立法,澳財長吉姆·查默斯將在未來擁有最終的稅務裁量權,決定哪些資產可以繼續享受資本利得稅折扣,以及房屋是否屬於「新建房屋」。法律和會計專業人士指責稱,賦予財政部長如此廣泛的權力來決定稅收方案的關鍵要素,會造成令人無法接受的不確定性。
工黨正尋求取消50%的資本利得稅折扣,轉而採用與通脹掛鉤的折扣,並引入30%的最低資本利得稅,同時禁止新投資者對現有房產進行負扣稅。加上信託相關改革(相關立法將在稍後出台),政府預計將從這些改革中獲得超過800億澳元的稅收收入。
目前,議會調查委員會正在審查該法案,預計將於6月22日提交報告。專業人士猛烈抨擊查默斯,指責他在數十年來最重要的稅收立法中加入了創紀錄數量的「部長裁量權」。他們批評政府倉促出台這些「考慮不周」的改革措施。
據澳洲人報報道,澳大利亞註冊會計師協會稅務政策負責人Jenny Wong表示,她在立法草案中發現了創紀錄的九項部長級決定,「我從未見過一份法案中包含如此多的決定,而且這還不包括信託相關條款,這表明該方案的制定非常倉促。鑒於部長級決定無需經過同樣的審查,這為進一步的修改留下了空間,也意味著不確定性的增加。」
當被問及是否賦予自己酌情修改的權力時,查默斯6月1日表示,相關立法將按慣例進行。「立法中已有規定。立法分為不同部分並不罕見。」
K&L Gates 律師事務所的稅務合伙人Stuart Broadfoot表示, 「我認為這反映了一個更廣泛的問題,那就是他們沒有準備好立法,也沒有準備好細節,他們實際上是在試圖強行通過一套未經深思熟慮的立法體系,」他說。「我猜他們現在有足夠的政治空間來這樣做,他們擔心如果再等下去,他們就沒有空間了。」
大律師John de Wijn KC表示,稅收立法應該確定無疑,而不應該取決於部長的自由裁量權。 「不應該讓部長自行決定如何實施,」他說。「這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公平的,稅收制度越不確定,人們就越不願意投資。我認為這恰恰表明,相關事宜並未經過深思熟慮。他們對豁免或邊緣特殊待遇的處理方式也會扭曲經濟行為。」
Corrs Chambers Westgarth 稅務合伙人 Rhys Jewell 表示,稅收改革將如何與其他系統部分相互作用尚不明確,這表明立法過於倉促,需要部長酌情決定後續的修改。
「我認為我們目前的情況相當令人不滿,」Jewell 說。「有些領域的問題擬定在未來某個時間點通過相關部長制定的立法文書來解決。我懷疑這是因為立法文書似乎比提交議會的法案受到的公眾監督要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