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州議員提起訴訟 指控社交媒體禁令違憲

新州議員John Ruddick(Facebook)

11月26日,新州自由黨議員約翰·魯迪克(John Ruddick)向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挑戰聯邦政府的16歲以下兒童社交媒體禁令的合憲性。

這項全球領先的禁令將於12月10日生效,魯迪克認為,這將剝奪260萬青少年受憲法保護的政治交流自由權。魯迪克通過其創立的「數字自由組織」(Digital Freedom Project)提起訴訟,新州15歲的學生梅西·內蘭德和諾亞·瓊斯作為該案原告。

「數字自由組織」聲稱,這項全面禁令是對言論自由的「不公平且不合理的侵犯」,並且「過於嚴苛」。

原告內蘭德說,「把我們引向虛假賬號和VPN是糟糕的安全政策。應該把我們帶入更安全的空間,制定切實有效的規則:符合年齡的功能、以隱私為先的年齡保障。」「我們不應該被噤聲。這就像奧威爾的《1984》一樣,這讓我感到恐懼。」

另一原告瓊斯說,「我們對政府的懶惰感到失望,他們一刀切地禁止16歲以下的人使用社交媒體,而不是投資於幫助孩子們安全使用社交媒體的項目,」「他們應該用安全措施保護孩子,而不是讓他們噤聲。」

魯迪克議員本月早些時候曾暗示即將提起訴訟,他表示,這項社交媒體禁令應該引起每一位澳大利亞人的關注。

「這項禁令將直接或間接地侵犯每一位澳大利亞人的權利,」他說道。「12月10日起,所有兒童都將被禁止使用社交媒體,而我們其他人則必須證明自己的年齡,甚至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證件才能訪問社交媒體。」

魯迪克將這項全球領先的禁令稱為「同類中最嚴苛的立法」,「政府的職責不是管教孩子,這應該是家庭的職責,由家庭決定孩子何時適合使用社交媒體。」

在12月禁令生效之前,高等法院只有有限的幾個開庭日來討論這項申請。

據報道,谷歌也不滿YouTube被列入禁令名單,將向澳洲政府提起法律挑戰。聯邦通信部長阿妮卡·威爾斯表示,她不會被法律威脅嚇倒。

「儘管我們收到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威脅和法律挑戰,但阿爾巴尼斯政府仍然堅定地站在家長一邊,而不是站在平台一邊,」她說。「我們不會被威脅嚇倒。我們不會被法律挑戰嚇倒。我們不會被大型科技公司嚇倒。」

澳大利亞16歲以下兒童距離被禁止使用社交媒體平台還有整整兩周時間,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X、YouTube、Threads、Reddit、Twitch 和 Kick都在禁令名單上。

屆時未能合理執行該限制的平台將面臨最高4950萬澳元的罰款。

聯邦政府承認,這項禁令並不完美,但旨在保護兒童,並敦促社交媒體平台改進。澳大利亞網路安全委員會表示,該禁令名單並非「一成不變」,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社交媒體平台被列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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