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深圳醫院機器人切腫瘤不徹底 病患18天後二度手術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官網擷圖)

大陸一名男子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機器人輔助肝癌手術,因腫瘤切除不徹底被迫於18天後二度開刀,抗癌2年後不治。廣東省醫學會鑑定指出,院方存在重大過失,判定構成四級醫療事故並應承擔主要責任。

《大象新聞》報導,死者雷先生於2021年確診肝癌,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紀姓醫師極力推薦下,選擇使用「達芬奇機器人」進行輔助手術。院方當時宣稱該技術定位精準,為手術最大優勢。但同年5月6日手術後,雷先生僅出院數日便因異常積液與水腫再次入院,並於5月24日接受第二次人工手術。遺憾的是,病情隨後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雷先生於2023年底病逝,享年67歲。

家屬鄭女士控訴,為救治丈夫不惜變賣房產並購買高價進口藥,質疑執刀醫師不具備操作機器人的資質,且首場手術未能完整切除腫瘤導致癌細胞擴散。面對指控,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初期極力撇清責任,辯稱手術操作無誤,將殘留腫瘤歸因於患者疾病特點及當今醫學技術限制,否認屬於醫療事故。

深圳市衛健委於2025年11月委託廣東省醫學會進行技術鑑定。鑑定報告指出院方存在兩大過失:一、使用機器人輔助手術時未能規避定位偏差,且術中未進行冰凍病理檢查,導致未能即時發現腫瘤遺漏,造成二次手術。二、病理結果已提示高危復發風險,院方卻未提供明確的輔助治療建議,僅簡單交代門診複查,延誤後續治療。

目前雷先生家屬仍持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另據《華商報》報導,負責雷先生手術的紀醫師,曾於2018年切除一名年長患者的五個器官導致對方死亡,事後被判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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